劳动纠纷「第10篇」公司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我该如何维权?

法律咨询1:

我与原单位通过法律在2016年12月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9月执行到位,今年我去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是原单位给我从2016年1月至6月做成欠费了,我跟单位协商,个人部分我交,单位部分单位交,但单位不想给交。我的养老保险转不走,我该怎么来维权?

律师解答1: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前往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经查证属实,如果原单位确实未依法足额为你缴纳养老保险,则会面临补缴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理。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之一,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原单位在与你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你可以通过向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投诉原单位,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2:

我在一家家具厂上班,也就是打工,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协议。现在出了工伤,医药费家具厂出了,现在构成伤残了。问能不能要求家具厂赔偿?

律师解答2:

你好,当然可以要求家具厂赔偿。根据你的描述,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表、工资单、工作服、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该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治疗费用等。

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该法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法律咨询3:

我去年年底到一家单位工作,到了今年初离开时,最后的工资和提成单位都没有给开,对方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理由,推脱说过一段时间到五月再给,现在微信拉黑,电话没人接,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3:

你好!从你的表述中得知,对方现在微信拉黑,电话没人接,表明对方拖延或拒绝给你结算最后的工资和提成,首先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如果投诉后对方仍然未给你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你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工资。你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如果你对仲裁裁决后的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纠纷,一定是要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到法院提出诉讼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你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一并主张赔偿金。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的规定,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法院向对方发出支付令。

由于未能详细了解你的情况,以上回答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法律咨询4:

我爸因工作烧伤整个脸部,休息一个礼拜,被单位无故辞退,后来单位听说我去找劳动部门,又说可以上班。现在因烧伤已经影响了我爸的日常生活,需要整容费用,请问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律师解答4:

您好,对您父亲不幸的遭遇深表遗憾。

解决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关键是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积极主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其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拿到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有工伤保险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所需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待遇发放,而且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也由单位负责。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然后可以根据赔偿来进行是否整容。

法律咨询5:

劳动合同如果没盖公司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应?员工签署了这种合同,而且扣押了员工押金,并没有出示押金单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律师解答5:

您好,首先,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并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劳动合同生效。签章只是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唯一标志。因此,劳动合同没有公司盖章,但只要有签字,您也确实在此单位工作,就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让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其他财物。虽然收取押金违反法律,但确实已交纳押金的,而对方未开具押金收据,您可以保留当初所交纳押金的凭证,例如银行刷卡记录、微信或支付宝交款记录等,证明已交该款项。另外,如果交纳的为现金,写明交纳时间、地点、当时具体情况,如有第三方证人最好,可以协助确认。

最后,如果关于押金协商不成,您可以就争议到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属于仲裁的范围,而且没有超过一年的时效期间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免责声明:素材来源网络,由新玲律师汇编整理,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

新玲律师,解心灵烦恼,传普法精神!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你可能感兴趣的:(劳动纠纷「第10篇」公司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