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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写过一篇文章,认真喜欢一个人是种什么感觉。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因为就连当时写的那篇文章所用的“ta”都为她,而不是他。

最近确实很不理解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感觉,是自私的想要占有还是给她自由放她走。

大概有人会觉得啊,有人喜欢自己真好,觉得这样就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看呐,我说过有人喜欢我,就算我不喜欢他你看他也喜欢我。

可是这样有什么意思吗?总不能单纯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自私的占着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就算你不想以后,也要为别人着想。不耽误人家的青春与时间,如快刀斩乱麻一般该断就断,千万不要想搞什么暧昧,藕断丝连。这样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任,是绿茶婊才有的行为。

我一直喜欢跟别人说清楚,就算你之后删了我,那么我也无所谓,甚至我觉得这才应该。这样你会有自己更喜欢的生活,变成更好的自己,遇到更好的人。你会找到更适合你也最爱你的另一半。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可是这样自己怎么可能不受伤,我倒希望每人都三心二意,从未经历恋爱的苦痛。

再说谈恋爱,一直以为谈恋爱是把两个相对自由的人束缚到一起,共同融合为一个圈子。既然你想要自由就不要给别人希望让人家苦等成疾。

现代人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道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不过讨厌的也很快,喜欢了两三个月,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不到一秒就决定放弃了。多情又冷酷也挺好,速战速决总是好过暧昧不清。

就只怕杀伐决断的遇到了藕断丝连,情意绵绵的遇上了见异思迁。

这世上,赢得多半还是薄情人。

而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我自觉自己还未到如此境界,我还是想要自由更多一些。

自然我也希望世上有情人终成眷属,也不是什么希望有情人都是失散多年兄弟姐妹笑谈,人生路长,何必太过在意爱情,有趣的事那么多,生活美好又无情,自由潇洒不羁点不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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