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与各种人发生一夜情。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为了性而性吧。
如果再要打破砂锅追问,可能是因为长夜寂寞,一个人太难熬。白天还好,和夜里不一样,日光照得每张脸都很干净剔透,看人看得多了,一眼便大概能摸个底。夜里月黑风高,一些东西就被遮蔽起来,看不真切了。
我的房间很多人来过,很多人进了门后就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我,有人风骚,有人浪荡,青涩的一开始也有。我的视力不太好,眼镜又不怎么适合我,摘了眼镜之后看哪张面孔都觉得漂亮。加上夜色多多少少蒙了我的眼睛,常在河边走,湿了鞋也是在所难免的事。
所以,有些人来了便走了,有些人会过段时间再来,也有那么几个人,我劝他留下。
Ink算是其中一个我想留下的人。
遇见他的那天是我单身后的第一个中国情人节。
以前还和王先生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怎么在乎日子。因为每天都挺快乐,日子过了也就过了。过去牛郎和织女的六次相会我都无所谓,他们谈心也好,桥震也好,我只关心那天的玫瑰花多少钱,出门时的衣服和发型是不是妥帖。
但今天却不怎么一样。
桌子上钟表的分针“咔哒”一声,越过了数字“12”。刚刚看完的电影又开始跳转到片头,连我养的猫都感受到了我周遭的低气压,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我关掉电影,走到阳台点起一支烟,皱着眉看浓重的夜色中那火星子烧得离我越来越近。
手机的屏幕亮得适时,适时得我后来怀疑是不是月老又来捉弄我。我低头一看,是交友软件里有人发来了消息。
“在干嘛呢。”
交友软件里,无论多么美丽的邂逅开头总是千篇一律。不是hi,你好,便是在干嘛呢。我吞下最后一口烟,焦油的苦味强压下我的烦闷,在我的呼吸系统里循环一圈后在空气中化作细小银白的尘埃。我深吸一口气,拿起手机回复道:
“在阳台寂寞的抽烟中。”
消息通知在一秒钟内,从“未读”跳到了“已读”。
“今天情人节,为了不辜负这美好的时间,我们喝酒庆祝一下?”
对方发完这段话,便主动地发来了一张闪图。在这软件上聊天搭讪,主动发照片可以视为很有诚意的一种表现,在得知对方样貌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开展聊天。不然有可能会沦为另一种结局,网上聊的火热,见面拔腿就跑。
我点开他的照片,那张照片只能看三秒钟。那张照片里他站在教堂前,眼睛小小的,但是透着坚毅果敢,又有一些可爱。有点像哪个明星,我暗自思考三秒,得出了答案。像刘昊然,低配的刘昊然。
我在相册里挑挑拣拣,选了一张近照。照片里我在朋友家盘着腿席地而坐,一副累坏了的样子。实际上那天在帮朋友搬家,确实是累坏了。朋友一直说这张照片很憔悴,像.....像体虚的“空虚公子”。
我心里的期盼像黑夜里海面上一只荧光鱼漂一样上下浮动着,最后又沉了下去。照片变成了已读,对方又发来一段邀约。
“哈哈,看到了,要不要我带瓶酒过去?”
“可以,我家只有啤酒,你喜欢喝啤酒的话就可以直接过来。”
我打开冰箱翻了翻,几听啤酒还在冷藏室里躺着。它们躺了好像有一年了吧,还是之前我失恋时借酒消愁买来的。我拿起来检查了一下保质期,还好,还没过期。
我关上冰箱的门,拿起手机给他发了地址。发完之后,我把手机放在阳台边,又点起了一支烟。
我没看表,不知道等了他多久。不过在等待的时间里,连我养的猫咪都睡着了。那是一只美短,养了四年,它见证了我和王先生在一起的不少时光,连它的名字都是王先生起的。我闭上眼睛,仿佛都能重现出当日情景。
“叫王仔仔吧。”他笑着说。
王仔仔,好一个俏皮又滑稽的名字。我没有纠结这名字上的槽点,微笑着便答应了下来。
回想到这儿,敲门声惊醒了我,也惊醒了熟睡中的仔仔。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它便平静下来,顺势还蹭了蹭我的手。仿佛被安抚的不是它,而是我。
我打开房门,刚刚发来照片的人就站在门外,楼道里的灯光散射在他的脸上竟不亚于日光,显得那张干净的脸青春又可爱。比照片看起来更像刘昊然一些。
我让他进来,他还以我一个简单的拥抱,聊了几句之后我和他席地而坐。为了应七夕的景,我特意找了一部爱情片,投影的光忽明忽暗,片中的主角分分合合,声光都映在了他的脸上。
不过很快,我和他都对电影失去了兴趣,本来他便不是来看电影的。我和他一开始规规矩矩地聊着各自的工作,按部就班地过渡到各自的烦恼,最后顺理成章地聊到了感情。
感情这个话题对我而言有些残忍,便是他说得多,我听得多了。他无私地分享着跟每一个人的感情生活,而我却经常停下来组织语言,挑些自己愿意说的来说。我23岁时遇见王先生,与之相恋六年。说出来很多人不相信,其实王先生是我的初恋。六年,不算长跑也算半程马拉松吧……哦不对,其中有四年是异地恋,差一点儿就成了铁人三项呢。
第五年的时候,我放下了一切来到他的城市。我不遗余力地爱着他,为了他我能变得很勇敢,能刀枪不入地在这个繁华又现实的大都市站稳脚跟。可第六年呢,我和王先生安静地散了,这段恋情无疾而终。
我听着Ink的故事,把杯子举到嘴边的频率比想象中高一些。他的恋情也不怎么顺利,最长的一段恋爱是三年,最短的仅仅存续了三个月。从骗婚的检察官到异地的警察先生,这些故事起起伏伏地绘写着他的青春。
我们际遇,让我想起了北岛的一首诗: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
酒到浓时,我们接吻了。吻到醉时,我们的身影交叠在一起。两具孤独的灵和肉不断碰撞着,随即一室旖旎,连猫儿都害羞得躲进了窝里。
我本以为,只是持续一夜的激情。我一直以为,我只会沉沦在一夜的激情里。可当那属于黑夜的激情褪去了颜色,太阳爬上了梢头,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Ink与我曾经遇见的那些露水情人不同。
他躺在我的怀里,恍然间内心深处的什么被触动了。就像我初见老王时,他看似不经意地触到了我胸口的一颗朱砂痣,而他再一颦一笑一回头,那朱砂痣便马上蔓延成了血。
他轻而易举地,便摧毁我高筑的心墙。现在也是一样,那些灰飞烟灭的墙橹好不容易又修葺好了,我又听见嫩芽破土而出的声音。它们看上去那么弱小,但是在看不见的地方,它的根已经密密麻麻的爬满了整个心脏,贪婪地汲取我的心尖血。
“当我的老婆吧。”我说。
“好啊。”他答。
我的声音听起来沙哑又疲累,在激情过后显得那样苍白无力。这话刚说出口我便后悔了。
不过他的回答显得那样轻描淡写,仿佛我问的是早餐喝牛奶好不好。我感觉他的脑袋在我的怀里埋得更深了。我努力调节自己的呼吸,想隐藏自己乱哄哄的心跳声。我好久没有露出这么笨拙的模样了。
我和Ink温存了好久,模样像极了一对真正的恋人。后来他准备离开时,我靠着门框打量着他。
“我想,我们可以试试的。”
他抬头看看我。眼里还是初见时的坚毅果敢。我想伸手去抓他的手,却没抓住,他直接带上了房门。
我没追上去,他就这么从我的房间离开了。后来我还是偶尔会和他说说话,他也会偶尔关心我。
只不过他从此再也没来过我的房间,一如那天离开时那样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