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思辨力》796

我们来讲一下前一篇结束时,最后给大家留下的三个共同思考的问题。

Q1:要不要以暴制暴?

今天这个问题我并不打算细说。为什么?因为营救式刑求本身就是以暴制暴的一个例子,或者说一个子集,所以前几篇我们讲的关于营救式刑求的思路,无论是行不行的层面,还是对不对的层面,其实都可以几乎被搬到以暴制暴这个问题上来。

所以,与其我再讲一遍同样的东西,不如大家自己尝试从脑中过一遍,或者甚至是讲出来,讲给别人听。不是有一个学习方法叫做费曼学习法吗?他说当我们听东西、看东西的时候是被动学习,当我们去讨论、实践,甚至是教给别人的时候是主动学习,它其实更有利于我们的理解、吸收和内化。

当然,以暴制暴的应用范围是比营救式刑求更广的。比如说面对网络上现在这么多恶意满满的谩骂,你要不要骂回去,这个本身也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延伸问题。

我记得去年的时候看过《奇葩说》选手詹青云做过的一场直播,辩论的就是这个辩题,题目是《对充满恶意的人要不要充满恶意》,里面讲了很多具体的例子,包括营救式刑求,包括以暴制暴等等其他的问题。

如果非要说那一天的辩论里面有什么我们中没有提到的论点,那就是”当你绞尽脑汁地想出一个邪恶、暴力的方法去对付那些坏人的时候,你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吗?当你绞尽脑汁地去想有什么样骂人的话,可以比你妈死了更加的邪恶,更加的让人受伤,更加的让人不舒服的时候,它会不会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会不会改变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

好的,其他的不多说了,请大家到《像律师一样思考》那个节目当中去找那个番外,直播的视频大家也可以在B站搜“詹青云 对充满恶意的人是否可以充满恶意”就能找到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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