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小说的800万种写法》

第七章《利用已知与未知 》

围绕你熟悉的主题写作。

好几位我非常敬重的作家都写过,在我看来可以称得上自传体的小说,很多人的作品也明显取材于作者的人生经历。

为了收集小说素材环游世界,对我截至目前的人生进行深度挖掘。

很多作家凭借自传体小说取得了成功。

不着急丰富经历,但渴望尽快开始写作。

根本没有称得上写作素材的人生经历。

有些人先尽情冒险再学习写作,但这也只是少数特例而已,在现实中,大多数冒险家不会静下心来写作。

对大多数人来说,开始写作之前积累的素材用不了几个故事就会全部耗尽。

尽管如此,我发现在创作过程中我无时无刻不在利用自己的背景和经历,与此同时,也常常遇到不熟悉的领域,然后通过研究和想象去补充背景和经历涵盖不了的内容。

如何在创作过程中运用自己看似平凡的背景和经历?根据个人知识和经历调整故事情节。

地点本身并不重要,搜索你的经历像方法演技派演员一样,利用自己的过去,情境无需完全一致,只要有类似的情感体验即可。

写作的时间越长,养成这个习惯就越重要,职业作家会面临这样的困境,他从自己的经历中汲取灵感和素材,逐渐榨干自己的过去,然而他的作品越是成功,他就越是难以积累全新的经历,坐在桌前与打字机为伴,不会产生什么精彩的经历,另外尽管与其他作家交往,可以汲取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我很少能从中获取创作素材。

还好我天性不爱坐在桌前,我的朋友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与他们交流,让我得以一窥陌生的领域,几天前一位警察朋友与我分享的几个故事,很有可能在我的作品中出现,更重要的是,与他交往加深了我对警察日常生活的理解。

很多人喜欢在人群中滔滔不绝的聊自己的作品,这确实能让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然而努力挖掘他人的故事,充实我们的素材库,才是对时间最有效的利用。

与埃文‘亨特成为朋友之后,我发现他非常善于与人交流,更准确的说是善于倾听,乘出租车的时候他就可以了解司机的人生,换了我根本不会尝试与司机搭话,而埃文总是主动挖掘他们的故事,说不定某天就能在小说中用上呢。

利用对话搜集写作素材的方法,又一次证明了写作者应该永远处于工作状态,他甚至不需要知道自己正在构思什么或者最终会完成什么样的作品,与他人的每一次交谈,每一本读过的书,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写作者都在进行永不停歇,无所不包的自由研究。

多年来出自个人兴趣而非研究目的,我确实读了不少英格兰以及爱尔兰历史方面的书,我相信这一定对我的作品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一位学员为了在动笔之前建立对耶路撒冷的基本了解,准备亲自飞到那里看一看。

我提出他无需离开纽约,就可以了解创作这个故事需要的当地地名和风物。

做研究也是如此,比如说为了创作之前提到的虚构哥特小说,你需要广泛阅读古董家具方面的书籍,多多少少了解一点,先对古董家具建立初步的认识,再决定在书中提到什么家具,安插一些相关的信息以及行话,让故事更加真实。

创作过程中,如有需要查证的地方,我再停下来有针对性的寻找相关信息。

同样不做这么多的研究,我也能完成这部作品,最终的作品应该也说得过去,但相对而言一定比不上做研究之后完成的作品。

某一领域需要做多少研究,完全由创作者决定。

在埃文‘谭纳系列中,我的主人公常在一个故事中造访8~10个国家,废寝忘食、不知疲倦的进行环球旅行,通过参考地图集和各类旅行指南以假乱真并不难做到,与昂贵又费力的实地考察相比,为了让故事更加真实加入细节并对故事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也许反而更加有效。

蔡斯对美国的描写与真实的美国相差甚远,我们能够就此质疑他的写作能力吗?我不这样认为,要知道虚构是小说的核心精神,除非原封不动的照搬自己的经历,否则制造幻觉和假象是小说家的必备技能。

赋予小说真实感并不是把小说变成现实,这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与熟人和朋友交流也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要想了解隧道挖掘工、废品经销商,债券推销员的日常,与从事这些职业的人交流比阅读相关书籍有效得多,在有某方面拥有专业知识的朋友可以在情节设计上给你很大的帮助,如果你向他们提出一个难题,他们可能会给出你永远也想不到的解决方案。

作品完成之后,熟人和朋友的帮助更为重要,他们可以帮忙审阅手稿,发现出版之后可能会招来大量愤怒的读者来信所指出的低级错误,比如说由于不感兴趣,我不是非常了解枪支,日后也不打算主动了解,但我常常与一位热爱枪支的朋友核对细节,否则,枪支爱好者寄给我的愤怒来信会烦死邮差。

除非是打着做研究的旗号拖延真正的写作,多做一些研究是没有坏处的,对某一领域越了解,就越能挑选出合适的信息,营造可信的背景,让作品更加真实。


第8章《开始写作》

如今无数小说像上下班高峰期间地铁里的乘客一样挤在一起,踮着脚尖儿高喊:"读我吧,读我!"它们不仅要与同类竞争,还要与其他争夺大众业余时间的活动比拼,读者哪怕做好了精心漫读的心理准备,也无法接受第1张除了家谱什么也没有。小说的开头需要立刻抓住他的注意力,否则他分分钟可以选择换一本书来读。

决定读者买不买这部作品,是第1章,最后一章则决定了他们买不买下一部作品。

第1章确实会对读者是否购买一部作品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成功说服读者,作品的开头必须引人入胜,剧情的发展必须让读者立刻身临其境,若是能以动作或者情爱之类的刺激场面开场,那就更好了。

小说的开头无须是故事的开头。

把前两章的顺序调换一下,从第2章开始,把第1章变成第2章,要重新用打字机打一遍,确保自然过渡,但应该不用重写太多,这是为了让故事从动作场面开始,一上来就是伦敦搬运尸体的场景,然后再回去解释它在干什么以及为何这样做。

这种手法成为我的固定节目,有时是先写一章紧张的情节,然后再开始介绍故事的背景,有时是让情节发展2~3章,然后再通过闪回向读者介绍人物以及他们的行为和动机。在谭纳系列中,这一技巧还有另外一个功能。开头的章节,总是让谭纳身处险境。

动作突然中断,强迫读者阅读闪回片段能够保持甚至加强这种悬疑,这和老式连续剧在结局吊足观众胃口是同样的手法。

这种从故事中间开始的手法非常适合悬疑冒险和动作小说,不过在没有主人公被扔下火车、活埋或者日出时被处决的情节的小说中,这种手法同样有效,如果你的作品讲述的是少年在大城市失落了的故事,不一定要从他来到大城市开始,可以选取来到大城市几周以后和认识的女孩互动的场景,可以是在派对上,在床上或者在争吵时,随便什么场景都可以,这毕竟是你的作品,不是我的。随后在接下来的一章里,你可以补充缺失的背景信息,记住重点是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们想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想做到这一点就要让人物处于有动作、冲突和变化的场景之中,而不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思考人生的意义。

很多一流的主流小说都是这样的套路,以精彩的场景开场,不过也有一些小说会在第1章描述一场危机,随后用30张详细描述主人公此前的人生历程,最终危机在最后一章得以解决。如果一个危机从出现到解决只需要两章的话,读者为何要读中间10万字的背景介绍呢?

一部作品前几章的第一稿,通常还是构思过程的一部分,在撰写初稿的过程中,我对人物和情节的构思也趋于成熟。

当时我已经出版了两部以伯尼‘罗登拔为主人公的书籍,因此无需通过完成50页初稿来熟悉人物,情节上我也不是毫无把握,坐下来开始创作第一页时,我已经把前100页的情节都大致构思好了,即便如此写了50页之后,我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一版的草稿,我感到故事的节奏不太合适,我想删除部分角色,压缩一些场景,完成了50页的草稿之后,我对伯尼和助手卡罗琳‘凯泽之间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因此我计划重来,在作品的开头体现我的新想法,开始写作后,我的新灵感不断产生,我希望在小说的开头埋下伏笔。

那个场景在我脑中极具画面感,将它落在纸上时,我对主人公的理解有所加深,这让我足以创作继续创作第二章。此后我一边创作一边构思故事情节,直到完成整个故事之后,也没有重写开头的两章,这部作品的开头也没有什么明显的缺陷。

正如我所说,我很少写提纲,常常在对后来的情节知之甚少的情况下开始创作,大多数时候船到桥头自然直,作品最终都能圆满收尾。

说不定第1章快要完成的时候,我就知道第2章该写些什么了,写小说就像是晚上开车,你只能看见车灯照亮的道路,但这样也可以安全到达终点。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书笔记《小说的800万种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