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期

这几天的工作重心都在临时接电费的全面清退上,今天早上接到成都局通知,要求账面余额小于500万的单位,必须在本周内完成所有剩余金额的清退工作。

一切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且我们公司的清退工作也即将接近尾声,剩余的还没有到公司来提交退费资料的客户还有2户,已提交资料,但资料不齐全的1户,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公司在十几个分公司中还是排名靠前的。

一方面大家都在想办法和客户联系,催促办理,并且中间的手续有问题的也在帮助客户协调,优质服务工作开展得空前绝后的“优质”!同时也表现出人们在忙乱中的一些漏洞。

今天财务在付款前,核实退费资料时发现一个客户所交的资料与当初交费时财务所建供应商的名字是不符的。经查实该客户一开始在我公司立户建档时用的是一个名字,很快进行了更名手续,而这次市场部通知的客户是更名过后的客户,该客户交来了一系列与现在我们系统中信息相匹配的资料。

财务要求客户必须找到一开始立户的单位出具一个更名退费的情况说明就可以退费了。而该客户得到通知后回单位再次核实后回话,该笔金额不是他们交的,而是一开始立户的单位所交。

得到这个消息,让我觉得震惊不己,后怕无穷,好在我公司财务方进行了认真核实,否则稀里糊涂退费后才发现错误,就酿成大错了。

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后,马上和市场部、财务部人员商量核实本次政策性清退是否还存在这种情况。因为以前都是客户临时施工用电到期结束后,自行到公司来申请退费。而这次的清退工作,全部由市场部人员整理出符合退费条件的客户,逐户通知客户前来办理,所以出现了将退费主体通知错误的情况。

好在经过核实,只有这一户是这种情况,市场部人员心惊胆战的重新通知正确的退费主体,重新办理手续。

这次事件让我更加深刻的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每个环节的设定一定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有时候我们会自作主张的觉得某个环节毫无用处,那可能最大的原因是对这个环节的运用并不到位,或者说处在这个环节上的人没有履行他应该履行的职责。

同时也给我敲响了一记警钟,一分一厘的事都是大事,在其位,谋其职,只有认真仔细的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才是对自己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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