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今天读书会领读的书是《自私的基因》,作者是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最重要的代表作。

一直以来对人类进化的理解还停留在,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物种之间以及生物内部之间的相互竞争,物种和自然之间的抗争,只有能适应自然环境,并进行有益变异的生物才有可能生存下来。

而这本书则是对达尔文的进化论做了进一步的补缺,作者基于分子生物学,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博弈论,人类学等学科辨证了: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作者提出的观点是: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所有生物个体,大到恐龙,小到细菌,都只不过是基因的载体,人的本质也只是基因的宿主罢了。而所有的基因都是自私的,且只对复制和繁殖后代感兴趣。

而自私的基因怎么理解,“自私”这一个词不是我们道德意义上的自私,在基因层面的含义是:基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机会。
即便是个体有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也是基因“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

比如一位母亲会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自己的儿女,其实是受到了基因的“操控”,基因为了保护自己能存活下去的一种策略,因为子女有一半的基因是跟母亲相同的,所以这种看似无私的行为背后不过是「被执行」而已,

这个结论看完颠覆三观,且让人特别难以接受。现在我们经常会在网上看到有这样子的讨论,就是“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怎么去找到人生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的理论再回看这些命题,突然冒出了:“生命对个体本身并没有意义,就是完成本能(基因的复制)而得以存在而已”

不过好在人类与其他生物个体不同之处在于产生了「自我意识」,但是可以「想象」自己的生命,赋予自己生命的意义,追寻意义的过程就是此生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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