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六项精进实践”,第49天—做利他企业

“养活员工”是崇高的理念:在员工看来,这似乎是一个无礼而傲慢的说法。他们大概会反驳:“没有人养活我,我是自己赚钱养活自己!”所以,经营做得不温不火的经营者,最好不要说这种话,搞不好会激起员工的反感,甚至出现问题。在我所在的盛和塾中,老师非常严格。他告诉我们,经营者是“养活员工的人”“承担着抚养员工义务的人”,不具备这种心态与能力的人没有资格做经营者。何况我们公司从不刻意聘用有行业资历的人,所以员工不具备即刻投人战斗的能力。至少在3年之内,他们赚的钱连自己的工资都抵不上。公司靠自己培养员工,直到员工能够独立,牢牢站稳脚跟,成为不仅具备工作能力,还具备高尚人格的人。自然而然地,我也开始觉得除了“养活”以外,不知道还能有哪个词能更贴切地形容这个过程。为了保证员工的饭碗,当然要保证他们有工可做。而且,考虑到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我连做梦都在拼命收集信息,思考所在行业和未来世界的变化与趋势,争取领先同行一步,凭借个人意志打造企业的收益结构。

你是否在认真地思考员工的人生:各位经营者,你们是否在经营中考虑了员工的人生?在社会上,到底有多少企业能够考虑员工的人生?即便考虑了,又有多少企业真正能用心思考?在欧美国家,裁员似乎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员工是人,不是物品。在日本,我认识许多经营者,可真正用心为员工考虑的没几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大概连全体的10%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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