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观成长史(1.偶遇初恋)

在别人眼里,我是个早恋的孩子,初三就开始谈恋爱了,高考也在谈恋爱,大学要结束了,好像也没有太长的空窗期。

初三下期的时候懵懵懂懂,有次吃完晚饭压马路,走进了一家手机店,我糊里糊涂的时候,爸爸说买一个智能机给我,在13年也算是不错了,虽然已经过去了7年,但我还是清楚的记得手机的外观,少女的标配,粉红色的外壳,三星牌的,正面还有一个时髦的3G标志,虽然和其他同学的没法比,但我已经很知足了,毕竟之前只能用爸爸不用的二手按键手机,虽然也能玩游戏,但也仅限于手机自带的“熊猫坐害虫”,但我玩游戏真的是一把好手,最后按键面上的漆都被我给按没了。言归正传,拿到了我心心念念的全新的触屏手机,太爽了吧。赶紧打开了手机,下载QQ,登上了同学送我的QQ号,玩了一个晚上,这感觉是如此的奇妙,小小年纪的我爱上了冲浪,我现在就可以在这上面联系同学们了。好了今天睡觉啦,明天起来再研究研究。

时间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拿起我心爱的手机,嗯?我欠费200多?谁用了我的话费?后面才知道原来我网上冲浪是需要流量的,家里没有WiFi的我实在是无法承担这笔开销。但现在眼下就棘手的问题是,如何才能瞒天过海,不让父母发现我冲个浪就花了200多,哪还有什么办法,只有忍痛割爱,拿出我辛辛苦苦积攒了半辈子的300块,到了最近的手机店里。

“老板,我要冲300。”

“小姑娘,这欠费太多了,要不换个手机号吧?”

还能这样?我咋没想到?那我“不了叔叔,还是冲300”。换电话号码不就被爸妈发现了吗?还好智商在线。

为了防止被父母发现,我主动给他们看了账单,然后说:“爸爸妈妈我觉得我这个号码是有人和我一起用的,你看看我怎么可能用200多嘛。”这一招是我偶然间听我同学说起有和别人共用电话的事情想出来的。我不由的暗自佩服自己,我实在是太厉害了吧!

但是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发现我冲浪费钱后就卸载了QQ。后来在同学的提点下发现我是可以买流量包的呀,闲时流量包5元10G,移动还真有一手。我又下载回了QQ,但只在闲时阶段使用(晚上11点—早上7点),早上起床第一件事,看看我的QQ好友的空间。这个好“五十度仰望天空”,太符合我了,转发;这个也好“现在的女生谁敢不化妆上街的就转发”,这不就是丝毫不矫揉造作的我吗?速速转发。

起床,吃完饭,骑上我心爱的小单车上学去,终于有一天,我的初恋顺着网线找到我了。

你有一条QQ消息。

“哟,您也来冲浪啦,在干嘛?”

“没干嘛,做完作业,该做饭吃了。”

两个小时后。

“吃的什么呀?”

“莲藕肉片,青椒土豆丝,还有个番茄蛋汤,吃了番茄蛋汤,生活充满阳光。”

“那个,你英语作业做完了吗?发个选择题答案过来我抄一抄嘛。”

“抄作业可不好哦,你自己不会做吗?”

“抄一下嘛,明天给你一个棒棒糖。”

“行吧,行吧,拿去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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