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于淄川进行法律援助志愿活动

为推动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农村法制建设工作,同时推动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农村法治观念,7月5日,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来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大集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10余名志愿者对周边地区居村民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宣传。

为更好地促进活动的进行,“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成员提前了解宪法相关内容,进一步学习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与法律条例,注重语言表达能力。志愿者们结合所学为当地群众说案析法、解疑答惑,帮助他们妥善地解决

“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手提袋、设置咨询台以及在宣传现场拉横幅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向附近摊位和来往行人、村民进行发放与讲解,并就现场村民提出的疑惑进行讲解。涉及法律专业内容的,由法学院学生结合相关知识与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提出的意见,为居民提供参考解决办法。在宣传过程中,来往行人对法律宣传积极响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内容并进行咨询。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农村法制建设,鼓励开展农村普法宣传运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稷下法治先锋”社会实践团队发现以下几点问题:一是部分普法宣传活动不够深入,农民群众掌握不到法律知识;二是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农民也大多选择沉默;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少村民反映仅仅是听到过某些福利政策,而从未享受到政策福利优惠,想了解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宣传活动,实践团从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出发,促进法律服务能够深入农村,及时解决农村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同时通过实践活动,有效加强法律援助大学生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优势,拓展高校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推进法律援助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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