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史记●秦始皇本纪》之秦法

秦始皇南巡至会稽,立石刻颂秦德,颂文里有这样一句话:“夫为寄豭(jiā),杀之无罪。”

寄豭指寄放在别家传种的公猪。往白了说,就是家里有老婆还在外胡搞的男人其实等同于一头种猪,而杀猪自然不犯法。

呵!这句话真是震荡了我对古代男尊女卑制度的固化认知。看来,在秦代,不只要求妻子对丈夫忠心,丈夫对妻子同样需要忠心。这条律例倒挺有人情味儿的。

如果把这样的律法放在当今社会,不知道会有怎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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