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为贵—读《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秦纪一昭襄王五十二年中有文段如下:

  原文:楚春申君以荀卿为兰陵令。荀卿者,赵人,名况,尝与临武君论兵于赵孝成王之前。王曰:“请问兵要。”临武君对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敌之变动,后之发,先之至,此用兵之要术也。”荀卿曰:“不然。臣所闻古之道,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一民。弓矢不调,则羿不能以中;六马不和,则造父不能以致远;士民不亲附,则汤、武不能以必胜也。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附民而已。”临武君曰:“不然。兵之所贵者势利也,所行者变诈也。善用兵者感忽悠暗,莫知所从出;孙、吴用之,无敌于天下,岂必待附民哉!”荀卿曰:“不然。臣之所道,仁人之兵,王者之志也。君之所贵,权谋势利也。仁人之兵,不可诈也。彼可诈者,怠慢者也,露袒者也,君臣上下之间滑然有离德者也。故以桀诈桀,犹巧拙有幸焉。以桀诈尧,譬之以卵投石,以指桡沸,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故仁人之兵,上下一心,三军同力;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一也。且仁人用十里之国则将有百里之听,用百里之国则将有千里之听,用千里之国则将有四海之听,必将聪明警戒,和傅而一。故仁人之兵,聚则成卒,散则成列,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圜居而方止,则若盘石然,触之者角摧而退耳。且夫暴国之君,将谁与至哉?彼其所与至者,必其民也。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兰;彼反顾其上则若灼黥,若仇雠;人之情,虽桀、跖,岂有肯为其所恶,贼其所好者哉!是犹使人之子孙自贼其父母也。彼必将来告,夫又何可诈也!故仁人用,国日明,诸侯先顺者安,后顺者危,敌之者削,反之者亡。《诗》曰:‘武王载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此之谓也。”

  译文:楚国春申君黄歇任用荀卿为兰陵县令。荀卿是赵国人,名况,曾经与临武君在赵国国君孝成王赵丹面前辩论用兵之道。孝成王说:“请问什么是用兵的要旨?”临武君回答道:“上得天时,下得地利,观察敌人的变化动向,比敌人后发兵而先到达,这即是用兵的关键方略。”荀况说:“不是这样。我所听说的古人用兵的道理是,用兵攻战的根本,在于统一百姓。弓与箭不协调,就是善射的后羿也不能射中目标;六匹马不协力一致,即便善御的造父也无法将马车赶往远方;士人与百姓不和亲附国君,即是商汤、周武王也不能有必胜的把握。因此,善于使百姓归附的人,才是善于用兵的人。所以用兵的要领在于使百姓依附。”临武君说:“并非如此。用兵所重视的是形势要有利,行动要讲究诡诈多变。善用兵的人,行事疾速、隐蔽,没有人料得到他会从哪里出动。孙武、吴起采用这种战术,天下无敌,不见得一定要依靠百姓的归附啊!”荀况说:“不对。我所说的,是仁人的用兵之道和要统治天下的帝王的志向。您所看重的是权术、谋略、形势、利害。则仁人用的兵,是不能欺诈的。能够施用欺骗之术对付的,是那些骄傲轻慢的军队、疲惫衰弱的军队,以及君与臣、上级与下属之间不和相互离心离德的军队。因此用夏桀的诈术对付夏桀,还有使巧成功或使拙失败的可能。而用夏桀的骗计去对付尧,就如同拿鸡蛋掷石头,把手指伸进滚水中搅动,如同投身到水火之中,不是被烧焦,便是被淹死。故而仁人的军队,上下一条心,三军同出力;臣子对国君,下属对上级,犹如儿子侍奉父亲,弟弟侍奉哥哥,犹如用手臂保护头颅、眼睛、胸膛和腹部。这样的军队,用欺诈之术去袭击它,与先惊动了它而后才去攻击它,是一回事。况且,仁人若统治着十里的国家,他的耳目将布及百里,若统治着百里的国家,他的耳目便将布及千里,若统治着千里的国家,他的耳目就会遍及天下,这样,他必将耳聪目明、机警而有戒备,和众如一。因此仁人的军队,集结起来即为一支支百人的部队,分散开时即成战阵行列;延长伸展好似莫邪宝剑的长刃,碰上的即被斩断;短兵精锐仿佛莫邪宝剑的利锋,遇到的即被瓦解;安营扎寨稳如磐石,顶撞它的,角即遭摧折而退却。再说那暴虐国家的君主,他所依靠的是什么呢?只能是他的百姓。而他的百姓爱我就如同爱他的父母,喜欢我就如同喜欢芬芳的椒兰;反之,想起他的君主好似畏惧遭受烧灼黥刑,好似面对不共戴天的仇敌一般。人之常情,即便是夏桀、盗跖,也不会为他所厌恶的人去残害他所喜爱的人!这就犹如让人的子孙去杀害自己的父母,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此,百姓一定会前来告发君主,那又有什么诈术可施呢!所以,由仁人治理国家,国家将日益强盛,各诸侯国先来归顺的则得到安定,后来依附的即遭遇危难;相对抗的将被削弱,进行反叛的即遭灭亡。《诗经》所谓‘商汤竖起大旗,诚敬地握着斧钺,势如熊熊烈火,谁敢把我阻拦?’正是说的这种情况。”

所感:兵之要,贵在天时,地利,人和。其人之为最贵。兵如此,政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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