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听法》第五十一章 明奖赏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听法》第五十一章 明奖赏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听法》上一章韩非子告诉君主不能“赏诽罚誉”否则国不治。韩非子始终强调君主要紧握“赏罚”权柄,一不能丢,二不能借,我们也很多次阐述过其中的原因。赏罚既然是君主治国的权柄就要认真对待,不能儿戏,决不能含糊而行,赏罚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君主的权威与社会的公正公平。

如果像韩非子所说的“赏诽罚誉”,对奖赏的功臣还要进行诽谤,或者是对有非议的人进行奖赏,立了功一样受诽谤,或者立不立功都能受奖赏,那还怎么鼓励他人立功。这样的奖赏显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也是严重违背依法治国的精神与原则。你不能一边奖赏着无功之人,一边又鼓励别人立功授奖,这显然说不过去。

同样,对于受到处罚的人却还赞扬,或者处罚被赞扬的人,结果就是世上的邪恶不断,无法禁止邪恶的产生。不管是爱罚者被赞扬,还是赞扬者被处罚,都是善恶不分,结果就是社会风气越来越坏,好人没有好报,好人就会越来越少。这也许就是劣币驱除良币,君主息法,刑法烦乱,理念不善,奖罚不明,黑白不分,社会就会处于混乱状态。

韩非子的人类社会学思想很明确,首先是要让民众树立“重生轻死”的生存理念,其次是要有“尊爵重禄”的价值理念,第三是要有“重名重赏”的生活理念,只有这样才能让民众自觉接受国家律法、社会法规的规范与约束,将自己自觉的纳入到生活环境与系统中。同时还能激起民众奋斗进取的精神,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依法致富。同样,做为君主依法进行奖罚,惩恶扬善,赏功罚罪,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理念,成为民众踊跃追求的目标。

韩非子说完了君主“赏诽罚誉”的昏庸,接着说在赏罚方面的的明主之道。韩非子认为“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意思是:明君的做法总是,受奖赏一定因为他对国家有功,受赞扬一定是因为他为君主效劳。意思很明确,君主奖赏与赞扬的标准很明确,绝不能含糊,更不能善恶不分。受君主奖赏与赞扬的人一定是与国有功者,与君效劳者。在这一点上,君主一定要态度明确,因为君主的奖赏与赞扬不仅代表着君主个人,更重要的是代表着国家。

赏誉公正就要“赏誉同轨,非诛俱行。”意思是:奖赏和赞扬一致,贬斥和处罚并行。这一点很重要,是对人性本质的尊重,说白了,对于有功的臣子,物质与精神奖励要同步到位,“赏”的重点在物质奖励,就是俸禄;“赞”的重点在名誉奖励,就是爵位。而对于刑罚同样也要肉体与精神同步到位,“非”的重点在名誉地位的贬斥;“诛”就是身体与自由的处罚。

韩非子的“赏誉同轨,非诛俱行”不可谓不残酷,但却很人性。也许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可能太久了,似乎忘了什么是国之四维礼仪廉耻,在基层民众中还以“有钱”为荣,却不管钱的来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却忘了共同富裕的目标。新时代的美好生活,还是要坚持物质美好与精神美好共同发展,齐头并进。伟人讲的是正确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要一起抓,两手都要硬。

如果君主不能“赏誉同轨,非诛俱行”,还是“赏诽罚誉”,恶果就是“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意思是否则,民众虽然受到赏赐也不感到荣耀。没有荣誉感,奖赏也就没有了功效;民众对君主的奖赏没有荣誉感,自然对国家就没有归属感。而对国家的归属感是爱国的基础。从这点看,君主赏罚必须依法而为,严格明确。

【�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

赏罚,是权柄,是君主先天具有的权力。赏罚,是制度,是对事务结果评判处理的依据。赏罚不仅是对人与事结果的评判,更是良好风气的树立,也是荣誉感与归属感的培育,是社会有序的助推剂与维护力量。赏罚明,则天下明;赏罚明,则事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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