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们都是“穷二代”

“穷二代”是什么?

穷二代,就是父辈是低收入阶层,自己是低收入或者无收入群体的统称。

“穷”的标准是什么?

狭义的穷指绝对的“低收入”。2008年,世界银行将贫困线国际标准划为每人每天消费1.25美元。中央定的扶贫标准是2017年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元,且吃穿不愁,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即“两不愁、三保障”。

国际机构和国家层面定义的“穷”难于量化到年收入多少算“穷”。笔者为了便于读者直观比较,认为中西部农村月收入低于1000元、中西部小城市月收入低于2000元、中西部大城市低于3000元、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月收入低于1500元、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小城市月收入低于2500元、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月收入低于4000元应该算穷人。

这里收入包括工资、财产性收入、有价证券股票性等一切收入的总和。

但是这里没有算“财产”,如果财产绝对值超过10万以上的,不应该算“穷”。

按照上述标准,中国的“穷人”应该不会太多。基本上跟中国政府统计的贫困人口相差无几。

虽然从统计数量上没有那么多的“穷人”,不过,生活真实体验到的“穷”的人口数量却是可观的。这种“感受的贫困”比统计学意义上的“贫困”更加具有主观代表性。

广义的穷指相对的贫穷,主要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人们普遍感受到因自己购买力不足导致的贫穷感。按照这个标准,笔者认为中西部农村没有两层小洋楼的家庭、中西部小城市没有一套8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中西部大城市没有一套85平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一辆5万元以上的汽车、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没有一套两层以上的小洋楼和一辆5万元以上的汽车、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小城市没有一套80平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一辆10万元以上的汽车、东部或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没有一套85平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一辆20万元以上的汽车应该算穷人。

如果有额外的财产性收入年均超过10万元以上的个人,则没有自有住房或者汽车应该也不算穷人。

算上支出,自认为“穷的人”就多了。婚礼花销、购房、吃穿住行、教育、医疗、育儿的支出会直接把以上统计学意义上的“不穷的人”直接划进“穷的人”行列。

除了拆迁户、金领、企业主、企业高管、有名的娱乐业人物、有名的运动员等各种高收入群体,很少有人不会体验到“相对的贫困”。所以,广义的穷二代,是个很大的概念,涵盖很多阶层、群体,人口基数数亿计。

从古至今,由国外到国内、大人物到小人物,很多穷二代通过自身的努力,摆脱了父辈阶层的固化,实现了人生的逆袭,成为众人羡慕、仰慕、敬慕的成功人物。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阅读成功者奋斗的人生历程,我们不仅能备受鼓舞,更重要的是能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拿来我用”,使得自己能够鱼跃龙门,或者华丽转身,化身霸道总裁、傲娇公主、白手起家的励志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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