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自由》读书笔记第十八章:孩子达到顺从的三个阶段

对于儿童来说,顺从是一种荣耀,一种快乐。

顺从的人,按照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就是自我实现的人。他实现了自己,就会关注和帮助他人实现自己。

意志是服从的基础,先有意志后有服从。这是什么意思呢?当一个儿童练习走路(一岁左右)的时候,他能不能服从你的命令(如你不让他走路,或让他快快地走路)?他不可能服从,当他的腿的机制发展的比较完善、具备了行走的能力时,他就开始服从了。当成人给他说什么时他会考虑,我能不能服从?这个服从能不能让父母高兴?儿童是依据他个人的能力来服从的。

幼儿期是形成意志的关键期,儿童都在学着依自己的能力遵守规则,顺从事物的规律,建立真正的顺从,但难度太大就会带来我们意想不到的恶果。

儿童首先要实现自我,才能超越自我,才能达到与社会的和谐。

在蒙特梭利教育中,顺从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儿童有时顺从,但并非时时如此。

儿童顺从与否同他具备的能力有关,所以判断孩子是否顺从的时候,我们必须与儿童现有的能力联系起来判断。蒙特梭利认为,儿童在0至3岁以前是不可能顺从的。这个时候,怎样让他顺从呢?比如说,他这时想玩水,你告诉他:“好,去玩水。”他这个时候的本能冲动与你的命令正好一致,他顺从你,如果不一致,儿童就绝不会顺从你。他根本听不明白你所讲的,除非惩罚代替了说教而使儿童恐惧,他才会顺从。命令一个人用鼻子吃东西是荒唐的,命令一个不识字的人写字也是荒唐的,因为他的能力没有达到。儿童在3岁以前是不可能顺从的,除非他接受的命令与他的冲动相一致。

在这一阶段,儿童顺从首先取决于其能力的发展。在一次执行命令中,他可能成功,但下一次就不一定成功,儿童做事情都是这样的。比如说,他要把水灌进瓶子里,第一次灌的时候,可能很成功,一次就灌进去了。但是,第二次灌的时候可能不成功,这个时候,我们成人应该不去管他,儿童恰恰是通过灌水来控制他的手。所有成功的前面阶段必然是不成功,第一次的不成功都刺激儿童重新再做一遍,这反复的过程锻炼了儿童的能力。

错误对于儿童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儿童不知道什么是错误,他只是觉得,这次没做好,再来一次,他不断地做,不断地重复,最后,终于做好了,他有成就感了,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就形成了自己的能力。

作为父母,很难做到每次都容忍孩子的“任性”行为,我们可能会用暴力“镇压”孩子的“无理取闹”,所以,请发自内心地爱孩子,给他自由,尤其是三岁之前的幼儿。所有的儿童发火、发脾气都是有原因的。

第二个阶段是,儿童不再因缺乏控制而导致障碍。

比如,小孩子端水,当他走动的时候,水会不断地往外洒,这时候,妈妈说:“你看,你看,不要让水洒出来。”不断地强调这些就会使这个孩子不把水洒出来吗?这不可能,水必然会洒出来,因为孩子的能力达不到。做一件事情追求完美,这是人自然的本性,所有正常环境下儿童都会这样:小心地、缓慢地、颤颤巍巍地、艰难地把满杯水从一个地方端到另一个地方。儿童还会这样搬动其他各种东西。这个敏感期他实现了,发展好了,长大了就会形成具有艺术家水平的审美观。

如果儿童具备了这种能力,做起事来就不会有障碍。当他端水时能够控制自己的手和身体,使水杯里的水不洒出来,他就没有障碍,这种能力一旦建立起来,教师或家长请他帮助时,他会快乐而兴奋地去做,他在这个时候就能顺从,以便在真实的生活中检验自己的能力。

第三个阶段,儿童会渴望顺从,这时顺从只是转向他认为优秀的人。

他突然发现能够从这个优秀的人那儿获得指导,获得帮助,从而产生了新的热情,变得渴望顺从了。当人达到某种状态的时候,顺从便成了一种渴望。当儿童有一天忽然认识到一个成人的能力超出他的时候,他就愿意顺从了,这就是儿童正常成长的结果。

儿童在漫长的头6年不断按自己的心智发展、并建立相当的能力后,他开始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且开始顺从这种规律,第三阶段的顺从就建立了:顺从真理。

蒙特梭利讲,顺从是意志发展的最后阶段,儿童达到的顺从水平如此之高,因而最终成为成人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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