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转载 天瑞(14)

原文

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攘。自此以往,施及州闾。”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赃获罪,没其先居之财(5)。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鱼鳖,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也,过东郭先生问焉。东郭先生曰:“若一身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哉?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仍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者,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原文翻译

齐国的国氏非常富有,宋国的向氏非常贫穷。向氏从宋国到齐国,向国氏请教致富的方法。国氏告诉他说:“我善于偷盗。我开始偷盗时,一年就够自用,二年便很富足,三年就家资丰收了。从此以后,我还施舍州里乡亲。”向氏听了非常高兴。但他只理解了国氏偷盗的话,却没有了解国氏偷盗的方法。于是跳墙打洞,凡是手摸到的,眼睛看到的,没有一件不探取。没过多久,便以盗窃来的赃物而被问罪,并被没收了先前积蓄的财产。向氏认为国氏欺骗了自己,便去埋怨国氏。国氏问:“你是怎样偷盗的?”向氏叙说了他偷盗的情况。国氏说:“唉!你偷盗的方法竟然错到了这种程度!现在来告诉你吧。我听说天有季节性,地有利人处。我偷盗天的季节和地的利益,如云雨的滋润,山泽的特产,都用来生育我的禾苗,繁殖我的庄稼,夯筑我的围墙,建造我的房屋。在陆地上偷盗禽兽,在水泊中偷盗鱼鳖,没有不偷盗的。这些禾苗、庄稼、土地、树木、禽兽、鱼鳖,都是天生出来的,难道是我所有的?然而我偷盗天的东西却没有灾殃。至于金玉珍宝、谷布财物,是别人所积聚,哪里是天给你的呢?你偷盗它们而被问罪,能怨谁呢?”向氏十分迷惑,以为国氏又在欺骗自己了,于是到东郭先生那里去请教。东郭先生说:“你全身的东西难道不都是偷盗来的吗?偷盗阴阳中和之气来成就你的生命,充塞你的形体,又何况身外之物,哪一样不是偷盗来的呢?诚然,天地和万物都是不能完全分开的,把它们认作己有,都是糊涂的。国氏的偷盗,是公道,所以没有灾殃;你的偷盗,是私心,所以被问罪。其实,分别公私也是偷盗,不分别公私也是偷盗。但把公共的东西视为公共所有,把私人的东西视为私人所有,这是天地的德行。了解天地德行的人,谁是偷盗者呢?谁又不是偷盗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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