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殇墨伤》连载47

第四十七章   始殇之伤

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我在教室门口站了很久。我不是怕那扇门,我是怕那扇门后面一双双看我的眼睛。

同桌耿俊祥问我没事吧!我摇了摇头。他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没事,家长都这样,我考不好的时候我爸也会揍我的,而且一次比一次揍的狠。但后来不都没事吗?”

我看了看他,觉得有点好笑,我说:“我和你不一样。”

耿俊祥不依不饶:“有什么不一样,不都是小孩。”

我没再说话。

我们就是不一样,但是我不想争辩。我很早开始就不是小孩了。除了上学,我回家要自己捣鼓吃的,要打扫家里,要自己照顾自己。没有人管我,沈国强对我就像看心情,我不能只是个孩子,我得成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才能不被别人的唾沫星子淹死。

旁边的男生看着我笑,不怀好意的说:“呦,这不是沈疯子家的丑八怪嘛!还敢来学校啊,要是我丢人的都不敢出门。”

我没说话。

“你才是疯子,管好你自己吧!”耿俊祥倒是按捺不住了。

他说的没错,要是正常家庭的小孩确实矫情的不敢出门了。但我不是。与其待在家里看沈国强每天敬神焚香,朝九晚五的朝拜,神神叨叨的发神经。学校,真的是我的天堂了。况且我本来就长的丑,没被人少说过,我不能因为这些我不能改变的事情就不来学校,因为我要长大。

“你别理他,他就这样。”耿俊祥安慰着我。

我没说话。

耿俊祥是我在花园小学除了老师第一个认识的同学,也是我在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没喊我丑八怪的人。我不知道他算不算是我的朋友,因为时间让我对朋友这个词有了不一样的解读。丑陋让我更习惯一个人。

“你有梦想吗?”我突如其来的一句话问的耿俊祥愣了一下。

他顿了顿回答我说:“有啊。”

“你的梦想是什么呢?”我看着他,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我的同桌。

他很瘦,脸有点尖,顶着个板寸,单眼皮,鼻子也是塌的。他一点也不好看,但也算不上难看。我想他大概是那种需要花时间去看的人,因为只有花时间看,你才会看到他的好看。

“每门都考90分以上。”他认真的回答。

“就这?”我问。

“对啊,我妈说了,我要是每门都考90分以上,过年她就会给我一个大红包,我就可以买我喜欢的玩具了。你呢?”

我看了看窗外,阳光有点刺眼,“我想离开这里。”

“这是什么鬼梦想啊!”对方以为我在开玩笑,一个劲的笑我傻。

我也没再说什么,傻就傻吧!

剩下的日子里我把所有时间都用来读书,学校发的课本被我来来回回翻了个稀烂,剩余的时间我就用来读课外读物。还好在大西街读书的时候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有一定的基础和积累。沈国强周末去上班的日子我就去离家很近的新华书店,花五毛钱买一包瓜子,偷偷装进衣兜里,然后在新华书店的台阶上,一坐就是一天。

这样一来可以躲过沈国强,我实在不喜欢看他在家拜天拜地。一般他拜的时候但凡看到我,都会拉着我也过去拜拜。因为他坚信,菩萨可以让他摆脱苦难。但这和我在学校学的相信科学实在是不能融为一体,而且我没他那么执着,如果苦难可以因为磕头就消失不见的话,那我愿意献上我一整颗头颅,但是苦难并不会因此而减少分毫。

我很喜欢读书,在三里元的时候,家里穷买不起书,我就窝在学校的图书馆,上体育课的时候躲在那里看小人书,后来我喜欢上读书,是因为徐海琴和沈国强频繁的吵架声,会让我恐惧,而每当这个时候,只要我抱着本书,就可以消除我心中的恐惧。

读书——能让我阴暗的生活里照进一束微弱的光,能缓解我现实世界中的悲惨。徐海琴还在的时候,我很喜欢童话故事,我常常幻想自己就是一个公主,一个暂时落败的公主,总有一天会有一个长得像南洛程一样干净利落的王子骑着白马带着属于我的水晶鞋来找我,带我离开。

但是现在,我不喜欢了。因为我清楚的意识到,童话是骗人的。白雪公主也可以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一直出不来,也可以孤独到没有七个小矮人的庇护。就如同没有人亲吻的野兽,他可以一直是野兽,没有美女的救赎。世界都太匆忙了,没有人会在意谁。

当然,我也不只是读课外读物,去书店的时候我总会偷偷揣一根铅笔和一块橡皮。趁着图书馆的营业员不注意的时候,拿一本教辅资料做上面的题。做完了再擦掉。

沈国强是不会给我买教辅资料的,换句话说,他愿意给我出课本费都不错了。他看大门的那点微薄的收入,又要付房租,又要充当两个人的生活费,还要支付家里杂七杂八的开销以及维持他的酒瘾。每个月下来也就不剩什么了。

学校除了叫家长的日子是让我崩溃的,还有就是要缴费的时候。每当我回家和沈国强说又要交什么钱的时候,沈国强都会压不住火气的一通大骂。但好在,他最后还是会给我钱。

他已经不怎么会对我动手了,因为每当他举起要打我的手的时候,他看到我那被他烫坏的半张脸,他都会忍下去。这大概就是丑给我带来的唯一的好处吧!

我想起一句话,说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会帮你打开一扇窗。我的那扇窗,大概就是帮我节省了几个巴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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