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不论你是喜欢还是讨厌,他总是天荒地老形影不离地跟着你,比爹娘还亲,比老婆还粘。当你突然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以为好不容易摆脱了他的时候,他却已经谁不知鬼不觉地爬上了父亲的额头,攀上了母亲的眼角。早上起床照镜子的时候,你会发现昨天才刮过的胡子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杂草一般又冒了出来,更密了,更硬了。运动是年轻人的特长,即使你练就了胸肌隆起,腹肌起伏,肱二头肌高耸,也阻止不了发际线的退避三舍,也不能在坐地铁坐公交给才学会走路的小朋友让坐的时候逼迫他喊你一声哥哥。
蓦然回首来时的路,你才知道你们都已经不再年轻,芳华不在,青春就快散场。骑个从校门口修车摊里废了好大劲砍价才买来的三手自行车穿街走巷地贴家教广告的消瘦身影,早已不是你;一大清早东方还没破晓就蹑手蹑脚地摸黑起床急匆匆地走过昏黄路灯下的校园湖边小道去图书馆给自己暗恋的女生占座的书呆子,早已不是你;拉着一群穿着黑色学士服的同学好友满校园的跑不惧他人眼光地摆着各种夸张姿势高喊着“我们毕业了”的,早已不是你;为了一句年少轻狂的承诺坐上午夜一点最后一趟火车去往一个陌生城市见一个从未见过的网友的那个疯子,也早已不是你。
年过三十,却依然厚着脸皮逍遥自在地过着无房无车无老婆的“三无生活”,经常也会出人意料地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出去晃荡一两个月,好多人都说我无药可救,在刚好的年龄不做正经事,不成家也不立业。人生是一场修行,没有那么多对与错,没有那么深的因与果,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发生,既然选了这条路,一路的风景与历练都将祝你成长,锻造成你想要成为的样子。
千山万水走遍,世间冷暖自知。都说人生是趟有去无返的列车,没有人能陪你走到终点,所有相识的人和物皆为过客,恋过的爱,交过的友,旅过的行,渡过的劫。
这么些年,一路走来,一直陪在身边不离不弃的似乎只有书了,他是你生活中勉强可以被称为追求的一点追求了。
每次浑浑噩噩打仗似地忙碌了一天之后,好不容易能消停一会儿玩下微信,打开朋友圈,不是晒娃的,就是晒结婚照的,要么就是挺个大肚子在造娃的光荣旅途上。本想打开微信放松一下心情,谁知道收到的是一大堆狗粮。
这个时候,睡眠的面包是吞不下的,找那些三两好友聊天说话更是不可能的,他们不是喜结婚喜当爹喜当妈,就是在加班或者躺尸中,更没得时间理你。于是,床头的书架成了你生活中无可替代价值连城的百宝箱,想看什么样的故事,想听什么样的历史,在那一本本鳞次栉比的书籍海洋中都可以找到。
在床头,你永远只放两样东西,一摞书籍,一个手机。手机是用来看时间当闹钟用的,书是用来翻阅用来修行的。你是不喜欢看电视,电影的,除非是实在烦躁无聊得慌看不进去书的时候,才会找个热血电影看看,调整一下心态。好友L曾经说过,你是一个怪人,由两个不同的你组成,看书的时候全神贯注静若湖水,可以坐在一个地方半天不挪动一下窝,你虽然长得不帅,但是认真看书的样子还挺耐看的,文艺而又深沉得像你手中的书;看电视剧的时候,你是最令人讨厌的一个,总是想快进看到结局,还一个劲地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地猜测接下来剧情会怎么发展,结局可能会是什么样的,十有八九都被你说对了。她说,凭你这张乌鸦嘴和不错的文笔,不去做编剧简直是埋没了人才。
世界那么大,你最喜欢的是中国,不说物华天宝和人杰地灵,就说他的地大物博,是你最引以为自豪的。泱泱中国,南北东西,纵横数千公里,平原、丘陵、雪山、沙漠、江河、湖海无所不有;春夏秋冬,风霜雨雪,节气多样,四季分明。全世界各处的风景,华夏中国应有尽有。并且,中国上下五千年的璀璨文明和历史风貌更是全球仅有的。所以,你最喜欢从家里出发,坐着火车去任何一个你想去的城市,管他是为了某人某事,亦或是仅为为了旅行的艺术。
旅行的背包再重,你总会带上两本厚厚的小说,薄了怕在路上不够看,尤其是在火车上。对你来说,踏上火车的那一刻还不是这次旅行的开始。只有当你放好了行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心静自若地翻开随身携带的书籍的时候,旅行才真正意义上的展开了。不管是硬座车厢还是卧铺车厢,只要给你一个靠窗的不太靠近厕所的位置,你就可以很快沉湎于文字的海洋里难以自拔,车厢这个小说以外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对你几乎产生不了丝毫影响,除非你的意识主动将它们纳入而作为你小说故事情节发生的背景幕布。
你依稀记得你在火车上看的第一本书是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那是大学暑假的时候第一次带着外甥坐夜火车去杭州。那一晚火车里的人很少,屈指可数,你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窗外的万家灯火渐次熄灭,只留下数点路灯在黑暗中接力赛般隐没又出现。火车上的夜晚总是漫长得有点孤独,听着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和他人如雷的鼾声,入眠是不可能的。你默默地摊开了出门时随便挑选的这本《沉思录》,只想着它能帮你驱遣一下夜行旅程的无聊,谁曾想一打开就不想合上,马克的这些从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文字,质朴却直抵人心。书看到快三分之二的时候,你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火车中途到站的哐当一声巨响的刹车声将你惊醒,似乎在提醒你这本还没看完。看完全书的时候,东方刚好发白,火车驶进了杭州城,你也牢牢地记住了马可说的那句话,“永远记住,你的心灵是不可征服的。”
在火车上看奥尔罕·帕慕克的《伊斯坦布尔》这本回忆录的时候,你将窗外延绵看不到头的火车轨想象成了波涛澎湃、声明遐迩的博斯普鲁斯海峡,一路哐当着前行的火车成了小奥尔罕和母亲乘坐的“在船身结了一层贻贝的驳船和灯塔之间轻快滑行”的渡船。感受着博斯普鲁斯强劲的海流和令人精神焕发的海上空气,借着小奥尔罕的童眼,你似乎真的看到了海峡两岸别墅阳台上正在看着你、品着茶的老妇人,坐落在登岸处的咖啡亭,在岸边钓鱼的人,在私家游艇上打发时间的人,放学后沿海边走回家的学童,蹲在码头等待渔夫的猫;你似乎真的看见了伊斯坦布尔这样一个伟大、历史悠久、孤独浪漫的城市,触摸到了这座城市的忧伤以及奥斯曼帝国陨落的悲凉记忆。
看加缪的《异乡人》的时候,恰巧也是在火车上。随着火车的轰隆声,你一路向东,离家越来越远,成了一个十足的异乡人。坐你身边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大叔,每过十分钟就会去厕所过道里抽一次烟;每次回到座位,他总是带着一身刺鼻难闻的烟味,熏得你的文字世界里都是烟尘漫天,无法逗留。你抬头看他的时候,他总是一脸憨厚朴实的表情,露出一口烤玉米般的黑黄色大牙,让人不想再看第二眼。加缪说,“我常想若是有人让我住在一根枯树干里,天天无事可做,只能仰望那一小块天空的变化,最后我也会慢慢习惯。人到最后什么事都会习以为常。”反正书是看不进去了,坐着无聊,你就想着还不如按加缪所说的去做,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对大叔的存在习以为常,可以忍受。你是不喜欢抽烟的,最讨厌吸收别人呼出的二手烟,还有他那一口黑黄大牙确实使你无法对他产生不讨厌的习以为常,即使他是再朴实再憨厚再善良的一个人,还为你打过一次热水。你总觉得他的存在是对你灵魂的审判,不能仅从外表来喜好一个人。他的一个小时之后,你实在是坐不住了,借故火车到站了,拿着行李就跑到隔壁车厢去了。“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加缪在小说结尾说的这句话,又被真实地应验到了这次令你感觉不好的火车之旅上,似乎这次出来不该带这本书死的。
当书与火车在旅途中相遇的时候,所产生的小插曲的确很奇妙,你很喜欢两者奇妙地摩擦在一起所迸发出的令人浮想联翩的带着文艺味的火花,它总能给与你灵感的启示和诗意的神采。
每次不远万里跑去非洲挣银子的时候,别人总是塞满了一行李箱的各种出门必备之药以及家乡的一些特产,你却是个例外,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就是三两本书。到了非洲目的国机场海关后,那些看到中国人双眼冒金星的黑人海关人员大老远就迫不及待地拦下你,想要开箱检查多讹诈一些油水。开箱之后,看到就几件衣服和三两本书,他们满脸的嫌弃和失望。
非漂生活无聊枯燥得就像撒哈拉沙漠里成千上万粒沙子中最平凡易见的一颗一样,待几天之后就觉不出有什么新奇好玩之处,年纪小小就出来走街串巷兜售的小黑孩头顶圆盘上堆成锥形的花生山似乎从来没有变低过,院子里那只不敢抓老鼠的被你们养得肥肥的大花猫似乎永远也逮不住整天在墙角里跑来跑去的那只肤色艳丽的小蜥蜴,每天无聊到爆的同事跟黑人员工聊得最多的就是哪个酒吧的黑妞最漂亮。
这个时候,你宁愿将自己关在家里抱着Kindle看书,从日出到日落,从《资治通鉴》到《月亮与六个便士》,看不下去就换一本。有时,你也会叫上司机一起出门,去市区最大的书店转转,碰上一两本好书就像遇见宝贝似的,可以让你一连高兴好几天。时间一久,不知不觉累积了一大摞。回国的时候,空荡的行李箱被塞得满满的,跟塞了一箱石头一样重,到机场过海关,黑人海关员又是满脸的嫌弃和失望。在非洲这些年,没挣几个钱,倒是读了好些书,不知道这能不能算作一种收获。
生就寻常百姓家,凡夫俗子一枚,胸无点墨,亦无什么宏图大志,就这点勉强可以称为追求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