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女性在家教中的主体地位表现在:一是,“教子宜自胎教始”。母亲能对胎儿进行胎教,这是最有德才的父亲也无法替代的。而胎教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作用,已为现代生理学、医学与心理学、教育学所证明。

《列女传·母仪传·周室三母》:大任(太任)者,文王之母,挚任氏中女也。“及其有娠,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溲于豕牢,而生文王。文王生而明圣,大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卒为周宗。君子谓大任为能胎教。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过人矣。故妊子之时,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人生而肖万物者,皆其母感于物,故形音肖之。文王母可谓知肖化矣。

意思是说:太任怀孕的时候,眼不看邪曲的场景,耳不听淫逸无礼的声音,口不讲傲慢自大的言语。从不歪着身子睡觉,也不偏斜着坐、跛着脚站。切割不正气味不良的食物不吃,摆放不正的席子不坐,夜里就让乐师朗诵诗歌。姬昌生下来就非常聪明,太任教他一,他就知道十。人们赞叹说,这都是太任的胎教做得好。

二是,一般家庭的孩子生下来后,生活上要由母亲来照顾,母亲能够经常接触子女,也负有更多的教育责任。《周易·家人》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将父母并称为严君。自古以来,母主于“慈”,而“严”归之父。因为严父慈母的传统影响,使得母亲更易‘护短’。被称为“一代名幕”的清代学者汪辉祖在他的《治家》篇中说:“其实子与母最近,子之所为,母无不知,遇事训诲,母教尤易。若母为护短,父安能尽知?至少成习惯,父始惩之于后,其势常有所不及。慈母多格,男有所恃也。故教子之法,父严不如母严。”

意思是说,如果母亲有意偏袒,孩子的一些过错可能父亲不知道。小的时候,孩子在母亲的影响下形成的习惯,长大以后,父亲再让改正,效果往往不太好。所以,父亲严厉(格)不如母亲严厉(格)。汪辉祖最后总结说:“妇人不贤,子则无以裕其后,女则或以误其夫,故妇人关系最重。” 说明父母都有教子的责任,而母亲的责任更为重要。

据《列女传·辩通传》记述,:春秋末期,晋国大夫赵襄子的家臣佛肹(读xī)反叛,赵襄子把他母亲抓起来,要处以死刑,罪名是“母不能教子,故使至于反”。佛肹母不服,申辩说,我听说“子少而慢者,母之罪也;长而不能使者,父之罪也。”但我儿子小时候勤而不怠,长大后又能为官任职,我有什么罪责呢?“君有暴臣,妾无暴子”,难道不是你这位领导的责任吗?赵襄子感叹:“佛肹之反,寡人之罪也。”于是释放了这位母亲。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在春秋时代,孩子幼小犯错,母亲是有责任的,甚至为此要受到惩罚。

班固《白虎通德论·辟雍》说,齐国学者尹文子(约前360一前280)用棍棒责罚过他的不肖子之后,说:“此非吾子也,吾妻殆不妇,吾将黜之。”我没有这样不肖子,我妻子教子怠惰不合妇道,我准备将她休了。文中,尹文子不觉得自己家教不严,而是归罪于其妻子,这也说明了,当时社会中母亲对孩子负有主要的家教责任。

古人云:“孝廉出于寒门,圣贤在于母教。”历史上很多圣贤更是年纪轻轻便失去了父亲,在贤淑母亲的辛苦哺育、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孔子和孟子都是三岁丧父,欧阳修四岁丧父,范仲淹也是三岁丧父,岳飞、张载等历史上风云人物虽然不是幼年丧父,但也都是在十二三岁左右的少年期丧父。正是在历代贤母的艰难教养下,才造就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大批圣哲先贤,留下了大量史诗般的不朽壮举和历史遗迹。正如古人所说:“闺阃乃圣贤所出之地,母教为天下太平之源。”

既然女性在家庭教育中有如此重大的责任,那么就必然面对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历史上的她们能做的那么好?什么样的女人才能算得上贤妻良母?有哪些值得我们当代女性学习借鉴的知识和经验呢?男性又该有什么样的担当?!这就是我和我的朋友正在整理和找寻传统文化的初衷,欢迎您的关注,在搜索“姚予新知”进行关注即可!希望引起更多国人的重视,我们一起找回遗失的文化精髓,复兴国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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