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兄弟》:人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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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欣赏又感慨星星的美,却不知黑夜的牢笼那么深沉。 ——题记

我对那段历史曾充满好奇,当我真正了解了它,又咬牙切齿地憎恶。奶奶生前跟我讲过一点那个时代的事情。大炼钢铁,人民公社,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后来的文化大革命。肮脏地那么真实,那么刺痛。人们戴着革命的帽子高喊社会主义好,成分差的人人自危,家中有地主、富农成分,都要被戴上高帽,胸前挂上一个写着地主某某的木牌子被抓到街上游行,人人见了便可以唾一口,喊一声“呸,狗地主,走资派!”

成分好的人们便可以沾沾自喜,他们可以批斗别人,他们可以站在道德制高点,能在人前用这种方式扬眉吐气,能满足他们内心沾满鲜血的虚荣。仿佛光宗耀祖般兴奋地咽着唾沫,喉结上下滚动。

人们对“今上”的崇拜贱如粪土,集体无意识像无数白蚁,摧残、蚕食着整个社会的堤坝,圣皇学到了堪比天皇的洗脑术,隐藏在整个民族原始意识中的杀戮、暴虐、贪婪、傲慢被激发出来。被批斗的人要低眉颔首,高喊着打倒自己的口号,一群自封为今上亲兵的人戴着胸章,拿着语录,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这是畜生的社会吧?读到这里我开始敬佩作者,塑造的人物活灵活现。也只有这样,才能衬托活在阴云下的人们,在平凡的生命中散发出希望的光芒有多么耀眼。

人性本就是这样,作者看到了这恶,把它诉诸文字,也只是表达自己的叹息,是无奈的呐喊,孤独的嘶吼。有人觉得光辉固然美好,但也不过是黑夜中的一点星光,稍纵即逝,更多的还是黑夜。有的人觉得光芒只要存在,黑暗就不敢妄为,这也是他们信仰光芒的理由。有一千个林黛玉和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只能说有的人心里有光,看到的就是光芒战胜黑暗;有的人心里有伤,看到的就是黑暗湮没光芒。有的人心里平和,看到的就是黑暗与光芒并存,存在即合理。

我几度感觉自己要爆炸。

天真无邪的李光头,活了一辈子,他的世界里只有林红和宋钢。在厕所偷看了林红的屁股被赵作家抓住,上街游行。年纪轻轻就懂得从中谋利,借着给别人讲述林红的屁股来,后来自己当上厂长开始向林红的求爱,最终剧情没逃过我的预想,林红还是嫁给了宋钢。他大骂宋钢是王八蛋,最后去做了结扎手术,算是自己对林红断了念想。真够义气。但为什么宋钢被周游忽悠走了之后,他又要啪林红?这是书中我比较不解的地方。最后宋钢的死也在预料之中。但正是在预料之中的故事,才让人感觉真实,让我感觉自己没有被设计,我只是和作者一起见证这一切,作者也只是平淡地讲述出来。

孩子们端着给宋凡平炸好的香喷喷虾,买的黄酒兴高采烈地来到关押处,他们路上还想着父亲会如何如何露出怎样的笑容。但当食物和酒被高大的父亲献给看守人的时候,他在孩子心中,和在我心中高大的形象,随着孩子们的哭声也被粉碎了。是啊,一个威风凛凛会扣篮的父亲,一个会扫堂腿天下无敌的父亲,居然也会低头。孩子们平日心里一点点建立起的巨人形象竟如此不堪一击!

宋凡平被活活打死的时候,我按耐不住了。我几度想,如果我是李光头,我当时懂事的话,我宁愿去练习武功,然后背负起这血腥的命运,把那些恶人全部杀掉,然后自己了断。太他妈的恨了。

宋钢一辈子老实,唯一勇敢了一次就是和林红相爱,他是幸运的,懂得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在这一点上他是伟大的。但他到死也没去找李光头,也是他性格中的弱点——倔强。他说了不再和李光头是兄弟,他为了爱情背叛了太多东西,背叛了妈妈死前叫自己许下的诺言,背叛了他自己的内心,背叛了自己和李光头一起哭过笑过的童年。他没脸见李光头。正是这个弱点最终葬送了他。他无比坚强,像自己的父亲。他没能继承父亲的性能力,给不了林红性福。导致最后林红被李光头啪的时候才知道做女人原来能这么幸福。

直到书的末尾,这些人都差不多死光了,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想要浓缩一个时代,就必须靠死人来讲述,故事才有代表性。在那个年代,凡是悲伤的故事,都会死人。作为一个看客,也只能妄加揣测,选择相信这样恶如黑夜的人性里,总会有善良的光辉,滴滴点点,星光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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