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魂

——读、观《重返•狼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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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在电影频道看到了这部电影,今天早上又兴致大发在网上找到了这本书看了起来(规定书目才看了一两本,杂七杂八的看了不少)。个人觉得小说比电影好看,电影的画质过于粗糙。

      记得原来也有部电影,也是根据书改编的,叫《狼图腾》,当时还特意去电影院看,记忆特别深刻。用这部电影和《狼图腾》来比,可能还是逊色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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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是狼王后裔,被成都姑娘李微漪和摄影师亦风从若尔盖草原救了回来,后来又把它放回了狼群。本片最大的亮点就是真实,有三个地方令我印象特别深刻。

      1、当李微漪和格林沿着水源走想去找狼群时,李微漪的腿扭伤了,动弹不得。但格林却在草原上疾驰,牵了一匹白马回来,在李微漪准备上马的时候,它还在后面推着她。如此通人性的狼,也是少见!

      2、在李微漪放格林回狼群之后,她和亦风进了一家狼制品的专卖店,620头狼头皮制成的一件大棉袄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感到一种悲哀,一种愤怒,可她做不了什么。她马上就返回草原额,寻找格林,想带他回去。可最后,她还是放手了。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没错,是自由!

      3、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格林捕杀猎物的时候,他拼命地撕咬着猎物的肉,却不让人觉得血腥。用文中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一匹虔诚的狼,‘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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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通过写带格林回归狼群的经历,侧面反映了人们“污染”了这片净土,对动物的残忍杀戮,呼吁了人们与动物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影片的做工再粗糙,也能感动人心。同样是有血有肉的动物,为何一定要选择杀戮来满足自己呢?“如果一定要分开的话,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这是女主人公的台词,也是全片的一大“泪点”。

      在度娘上看到这么一段话:《重返·狼群》李微漪坦言:他们并非专业的纪录片人,无法以一种第三者的目光去看待小狼格林,因为在那段相处时光里,他们已经将格林视为亲人,无法将自己置身事外。在7年的拍摄制作过程中,他们既是记录者又是当事人。李微漪还现场爆料,由于在草原上生活了近7个月,她和亦风都成了人中之狼,回到成都后一度不适应城市生活,导演甚至忘记红绿灯该怎么走。

      格林成了狼中之人,而李微漪和亦风却成了人中之狼。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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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虔诚、渴望自由、凶悍又不失温顺……在这匹狼王身上,我看到了真正的狼魂!当然,从李微漪身上,也让我明白了:有一种爱,叫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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