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来划分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什么法律规定?海华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在发生事故后,通过现场调查、勘验、检验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责任类型: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什么情形下承担全部责任呢?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在什么情形下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呢?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在什么情形下承担同等责任呢?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在什么情形下交警部门不确定责任呢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在成立之初,事务所即确立了专业、开放、民主、包容的发展思路。近年来,事务所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目前,事务所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近20家办公室,专业律师人数超过600人。济南办公室自建所伊始,事务所就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通过广泛吸纳人才,组成精英律师团队。其中既有从事过多年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资深律师,也有一大批接受过系统教育,通过实践锻炼出来的优秀中青年律师。除传统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业务之外,现已将业务领域逐步扩展至金融证券、私募基金、新三板、房地产、外经贸及执行代理等广泛的非诉讼代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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