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郑爽到底冤不冤,浅谈阴阳合同高片酬的背后

郑爽喊冤自己没签阴阳合同拿1.6亿片酬,着实有些震惊,他可能觉得自己片酬合同只签了一份就没问题,其通过母亲间接控制的公司,增资1.1亿的记录可是实打实的。


阴阳合同走入公众视野是崔永元曝光范冰冰开始的,之后是这次郑爽涉嫌被爆。


明星和投资方热衷于签阴阳合同,目的是为了逃税或者洗钱。


为艺人提供便利的是偷税合同,

郑爽1.6亿片酬,合同上是4800万,片酬的税率(5万以上)是40%,签一份阴阳合同可以规避掉4400万税,合同外的1.1亿以增资扩股形式注入zs母亲控制的公司里,到时候衣食起居所有消费都是公司进行,毕竟艺人的日常开支也是必要的,并不需要以计提利润的方式套现。增资扩股协议就是阴合同,并不是说一份合同写五千万片酬,一份写1.6亿这样才是阴阳合同,违法的事情怎么可能还单独留有证据。但是这个方面法律尚不健全,有时无法界定投资方的注资是正常投资还是利益输送,所以范冰冰当时被查那么久才算出总的补税额(法律规定,首次偷税补齐并处罚金不判刑的,并不是阴谋论里说的后台强硬的关系)。单凭借阴阳合同这一点,这些垃圾艺人就没有翻红的可能了。


为投资方提供便利的是洗钱合同,

这种还没有被爆出来的,因为极少,通过高片酬洗钱成本太高,一般是和制作公司签订,一场爆破,你是成本几万块还是几十万说不清楚,特效费用更是成谜,仙侠剧里那些雷人的特效多是出于这种场景下的层层转包,可能涉及上下游十几个公司才洗的开。

细想下这场交易是如何达成的,凭什么演员片酬这么高,真的值么,我们来做个推论,无外乎三种情况,真的值,不值但是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不值但是甲方人“傻”钱多就花了。

有些真的值,王力宏代言不涨价值不值,周杰伦影响力值不值,这个往期合作过的品牌合作后效果都证明过了,人傻钱多的这里也不讨论了,就算商业价值低,投资人恰好是明星的粉丝,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不值的情况比较常见的是不值但花的不是自己的钱,最出名的是华谊收购冯小刚的东阳美拉的协议,有兴趣的可以查下,花10.5亿买一个负债的皮包公司70%的股权,签订协议承诺5年完成6.74亿利润(华谊只占70%),完不成现金补全。五年时间冯小刚即使什么都不做拿华谊的十个亿补还能剩下三亿多,相当于直接给冯小刚送钱,华谊账面上计入商誉,减损可以冲利润,能够操作避税,华谊也没亏自己的钱(按15倍市盈率收购年赚1亿的公司,其实不影响自身股价的,18年阴阳合同风波才终止了盈利模型),人家是上市公司,别看股价现在只有三块多,人家最高的时候是有八十多的(双方稳赚的项目实际是有第三方默默买过单),另外华谊后来把这份持股质押给阿里影业了,也找到了接盘的人。如果说这是在跟导演输送利益,那同年的东阳浩瀚就是输送给明星的。


有没有公司给自己艺人累计资源的呢?想想“太阳女神”微博粉丝破亿,组织超话打榜,可是有人在综艺上自嘲买粉买多了的,行业乱象还有很多。资本的裹挟最终导致(月入)三千的打工人十项全能,百万千万的明星毫无专业,看剧都要1.5,2倍速才看得下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年轻人30的奶茶说喝就喝,15的视频会员找30个人去借。最终为这个行业买单的还是吃瓜看剧的普通人。


吴“签”的事情还没定论,愿失德,劣迹艺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你可能感兴趣的:(吃瓜郑爽到底冤不冤,浅谈阴阳合同高片酬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