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的历史与审美》读书笔记

        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


      在中国音乐发展的滚滚历史长河中,魏晋南北朝是一个“上承秦汉,下启隋唐”的音乐文化大融合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文化在分裂、动荡中交融、吸收,客观上促进隋唐的大一统局面下的音乐文化,为其提供了新的动力;而自秦汉以来的传统音乐成果通过这一时期的嫁接、融合,获得了新的生息能力。


      第一节  清商乐


      最能体现魏晋南北朝“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文化性质的乐种就是清商乐了。清商乐是秦汉以来的中国传统音乐余脉,谓之承前;清商乐是隋唐时期高度发展的燕乐的“先声”,谓之启后。随堂宫廷燕乐各个伎部中的“清乐”就是已经充分发展、定型的清商乐形态。

      清商乐作为汉魏传统音乐余脉,其发展过程大致为三个阶段:

一、清商乐的创建、繁荣及其发展的初始阶段

      清商乐起源于曹魏时期,最早的清商乐管理机构是曹操所建的铜雀台,日常由乐伎表演歌舞。曹丕即位后,以左延年等音乐家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清商署”,为整理、编创清商乐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由于清商乐前承的是汉代的“相和三调”,后人也称清商乐为“魏世三调”。汉代相和大曲的繁荣发展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清商乐的繁荣。清商乐之所以能成为宫廷正统音乐,与统治者的支持与喜爱密切相关,曹氏父子作为建安文学的开创者,一方面汲取汉乐府相和歌的传统,一方面创造新词,编配歌曲,写下大量优秀的歌诗篇章,不仅促进了建安文学的繁荣,也奠定了清商乐当时乃至后世的发展基础。

二、清商乐发展的更新阶段

      在大规模的社会动乱中,北方的清商乐、相和旧曲伴随战乱和人口迁徙大量传入南方。当时的清商乐是以宫廷的诗乐歌舞活动形式传向南方,并对当时南方的歌舞音乐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作用。例如南方的吴歌在清商乐传入后,从原来的“徒歌”继而‘被之管弦“融入到清商乐中,成为宫廷、城市诗歌乐舞活动的主要乐种。

三、清商乐自身发展的汇总阶段

      由北魏至隋,清商乐经过多重传播途径和文化、地域交流、融合,成为流行于南北的重要乐种。清商乐的发展并非为单一化的,但在其音乐活动上仍以宫廷音乐为主,处于正统地位,有“高文化”内涵。这一乐种最突出的文化特性在于汉族文化传统的定位。随后,清商乐重返北方得以再度房展,同时也保留了南方文化特点。至隋炀帝,清商乐改为“清乐”,成为隋唐燕乐中的一部。隋文帝曾称清商乐为“华夏正声”,正是由于“清乐”中保留着汉魏至南朝各代汉族传统音乐的缘故。“可以说,以隋宫廷‘置清商署’为标志,此时的清商乐,从其完整的历史文化一乙上讲,已成为具有融合南北、前承秦汉、后启隋唐的性质,在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承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摘自本书第五章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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