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孩子能感受到的爱去爱他

心理学家弗洛姆在经过长期研究以后,将爱的表现形态归结为四个方面:关心、尊重、理解、责任。

关心,就是对孩子的照料。

年幼的孩子,饮食起居、学习、身体,都需要父母的照料。父母不但要关心孩子饿的物质需要,也要关心孩子的精神需要,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是包办代替,不是越俎代庖,不是放任自流,不是一味溺爱,更不是过度保护和过度干涉。


尊重,是平等的对待孩子。

尊重孩子的人格、兴趣、意愿,而不是压制他的个性。

如果不尊重孩子的个性,剥夺孩子的兴趣爱好,甚至把孩子的兴趣爱好当成学习路上的绊脚石,那就是大错特错,而且一般情况在我们反对孩子的时候,都会一副居高临下的权威身份,并以强迫和命令的态度去处理孩子的个性爱好。

这种缺乏尊重的爱不能算是真正的爱,因为父母没有把孩子当成一个在人格上平等的、独立的人那样去爱。


理解,就是对孩子深入的了解。

父母要能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问题,分析问题。只有真正理解了孩子的困难、愿望和要求,爱孩子才能落到实处。

当父母愿意理解孩子,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的时候,可以很自然的避免孩子叛逆期的症状。


责任,就是要对孩子负责,这是更高层次的爱。

这爱,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孩子是丑是俊、智商是高是低、表现是好是差、身体是健康还是残疾,我们都要爱他,都要对他负责。


父母对孩子真正的爱,应是孩子健康成长需要的爱,而且爱不以父母自己感觉“爱孩子”为标准,而是要看孩子是否感觉到。

这种爱应是稳定的,像太阳一样永恒;

是及时的,要求父母细心、敏感,当孩子需要时,能及时给予帮助和鼓励;

是行动,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更要用实际行动去体现。

这样,孩子才会真正感受到父母发自内心的深沉的爱,可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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