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每日摘抄

福尔摩斯探案集(1)

柯南·道尔◎原著                                                                       李志峰◎编

血字的研究

一、 认识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医生,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我的好朋友。自从认识他以后,我就见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案件,经历了很多惊心动魄的事情。

我还是先讲讲如何认识福尔摩斯的吧。

1878年,我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去阿富汗前线当了军医助理。不幸的是,我在一场激战中肩部中单受伤,后来又染上了伤寒。死里逃生的我,最后被送回英国调养。

我在英国并无亲友,更无工作,有限的收入让我不得不考虑找一家既方便休养又便宜的住处。一天,我正站在一家酒吧门口,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我从前的一个助手。

久别重逢,我俩都分外高兴,便来到一家餐厅,一边吃饭,一边述说着各自近来的经历和种种不幸。

“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小斯坦弗问道。

我说:“我想组一处既便宜又舒适的房子,可是……”

小斯坦弗兴奋地说:“巧了,今天我遇见一个人,和你的想法一样。他在医院化验室工作,找到了一处房子,但是租金很贵,正想找个人合租呢。”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热住要好得多。”

小斯坦弗惊奇地望着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就不会愿意和他长期住在一起了。”

我的确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谁,于是我又问:“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地方不好,只是觉得他有些古怪。”小斯坦弗说。

小斯坦弗告诉我: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是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也很离奇;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但高兴的时候却滔滔不绝。

我来了兴致,说道:“我倒愿意见见他。“

“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于是,小斯坦弗便领我来到了医院化验室。

化验室里杂乱地摆着许多瓶子,几张桌子上摆着蒸馏器、试管和闪着蓝色火苗的酒精灯等实验工具。一个人正伏在一张桌子上,聚精会神地做实验。

他,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福尔摩斯拿着一只试管,一边向我俩跑过来,一边高兴地大声说着,”我发现了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我看着这个人的高兴劲儿,心里想:他即使发现了金矿,大概也不会比这更高兴。

小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握住我的手,又说,”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您怎么知道的?“我吃惊地问道。

“这没什么。”他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我的新发现血色蛋白质。”

“血色蛋白质是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它不仅能检验刚刚流下的血液,还能检验已经干了很久的血迹、血斑。这对警察和侦探来说实在太有意义了。”福尔摩斯用针管从自己的手指上取了一滴血,又做起了实验,实验又成功了。

福尔摩斯激动地说:如果能早些发现这种试剂,现在世界上数以万计的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啦!“

“这倒是一个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我向您祝贺。”

小斯坦弗说起了合租房子的事情,福尔摩斯听了很高兴。他说:“我看中贝克街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香烟。”

他说:那好极了。我偶尔做些化学实验,您不讨厌吗?“

“绝不会。“我说。

他又匆匆地问:您认为提琴声也是噪音吗?“我说:“那要看谁拉了。拉得好,听上去也是一种享受,不然就……”

福尔摩斯打量着我,说:这样就好。如果您觉得那所房子还不错,我想咱们的合租就算成功了。“

“我们什么时候去看那房子?“”明天中午您先到我这儿,咱们一同去,这样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

我与他握了握手,说:“那好,不见不散。“

我和小斯坦弗一同回到我的住处。他又去忙他的化学实验。

“对了,“我突然站住,对小斯坦弗说,”他怎么知道我去过阿富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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