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妈生活小记(27):新旧会计科目的衔接

今天,在金凤皇冠大酒店四楼的会议室里,我们花一天的时间学习了关于2020年省管产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知识。

最近这几天,我们不都在填新的预算表吗?

在新预算表里的《资产负债表》里,既有2020年期末数,也有2021年期初基准数。

对于2020年期末数,我们是按照现在的会计核算准则的会计科目来进行填列,可是对于2021年期初基准数就不能用现在的会计科目了,而是要按照新的核算准则的会计科目进行填列,也就是说要把2020年的期末数按照新的核算准则转换到相应的会计科目来填报2021年的期初基准数。

比如我们公司现在《资产负债表》里面的存货是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计算填列的。

但是用新的会计核算准则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结算”这三个科目全部都不用了,不用了的话,我们的“存货”里面就没有了这个数据。

而新会计核算准则新增了“合同资产”、“合同负债”这些科目。

这些科目我们怎么填?

这就会涉及新旧会计科目的一个衔接。

所以,在今天的学习内容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关于新旧会计科目衔接的知识。而新旧科目衔接的前提是你现在已经实现了单项工程的核算,因为新科目对于每一个业务都要求你挂到单项科目上面去。

如果现在在进行工程核算的时候实现了单项工程的核算,那么在进行会计科目的衔接时会非常的便利,可是如果现在在单项工程核算方面做得不是很好或者理不清每一个项目具体是什么情况的话,那么在进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时就会非常的麻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不过在我们本部这儿,单项工程的核算已经实现了。

对于每一个单项的工程,我们知道它发生的合同成本是多少,知道它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毛利分别确认了多少,也知道这个项目工程结算资金是多少,我们已经做到了这个水平,所以对于新旧准则的衔接,我们还是充满了信心的!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学到了:

1.新的收入准则对我们影响是最大的。‍

我们以前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判定依据是风险和报酬的转移,‍比如我们销售‍商品,我们把它发出之后,我们就认为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了,我们就可以确认收入了。

但是新的收入准则把判定依据给改了。‍

它不是说风险和报酬转移,我们就能确认收入了,它改成了控制权的转移。‍

控制权转移的话,我们就要判定我们的客户是不是得到了商品的控制权。

所以,现在我们在判定我们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时候,‍‍就不能是发出商品了,而‍‍应该是‍‍客户验收入库了。

2.用户工程按时点确认收入和按时段确认收入,需要业务部门和我们财务部门做及时的沟通。

也就是说,业务部门在接到用户工程的时候,签完合同就要先去给财务部门看这个合同。

要让业务部门先来判定这个项目以后核算的时候是按照进度确认,还是按照时点确认,因为按照进度确认和按照时点确认选择的会计科目是不同的,财务部门核算的时候会涉及到会计科目的选择,如果业务部门前期没跟财务部门沟通的话,财务部门可能在选会计科目的时候就已经做错了。

如果业务部门确定了这个用户工程项目是按照时点来确认收入的话,就要在这个项目验收投运的当月把验收投运单拿到财务部门,让财务部门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确认收入了,来保证我们的会计信息和业务实质是一致的,避免以后接受巡视巡查的时候,一个项目人家一查你投运单是去年的,然后你今年确认的收入,人家检查的时候就会说你们有意通过这种方式来操纵利润,所以这点一定要注意。

过去从没听过的知识有哪些?

1.新增了“合同资产”科目。

比较典型的“合同资产”是工程质保金。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新旧科目转换的问题。

需要理一下:‍在往来上挂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上是不是有挂了一些‍‍质保金?‍

甲方‍扣的我们的质保金,‍我们能确定这些钱能足额收回吗?‍

好难。‍

很多项目都已经过了质保期了,人家甲方就当不知道,‍他就不给退或者是有的过了质保期,甲方他也不说,然后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给我们扣了。

像质保金这种款项,能不能收回,我们不确定能收回多少钱,我们就把它列到“合同资产”。

这就涉及到衔接,我们需要把原先挂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上的质保金清理出来列到“合同资产”里去。

2.只有‍‍按时点确认收入的时候,才用到“合同资产”这个科目。

我们确认的时候是怎么确认的?

就是商品的控制权已经转移了,我们还没给客户开发票,‍那这种情况就是一种无条件的收款权。

当我们把资产移交给客户的时候,我们要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话就先按照我们的合同价去确认,‍这个时候要确认我们的合同资产,因为还没开票,所以借合同资产,‍然后贷主营业务收入,然后贷应交税费-销项税或者是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

以前我们从来没用过“待转销项税”这个科目。

“待转销项税”是什么呢?‍

是我们资产给了客户已经投运了,客户已经掌握控制权了,‍但是我们没开票,‍没开票的话是不是不知道‍‍销项税具体是多少,我们这时候也没有纳税义务,‍‍对不对?‍

这个时候我们要估算一个‍税额,然后‍把这个税额放在“待转销项税”里面,‍‍等到我们真开票的时候,再把“待转销项税”转出去,就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就行了。‍

‍3.在进行新旧科目转换的时候,会涉及到预收账款的拆分,将预收账款的贷方余额进行价税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转入“合同负债”科目贷方余额,属于税款部分金额,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余额,属于税款部分金额未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转入“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贷方余额。

4.原来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取消了,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项下各明细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项下各明细科目借方余额。

5.原来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取消了,要对“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进行收入与成本的分解,按各合同项下确认的收入金额转入“合同结算-工程施工-收入结转”科目借方余额,按各合同项下确认的成本金额转入“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结转”科目贷方余额。

今天的学习,对我的帮助是什么?

我觉得最大的帮助是在进行新旧科目衔接的时候知道了如何将一些科目重分类。

明天还要学习一天,继续认真听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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