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也要报酬——《子路赎人》有感

做了好事,要给予奖励吗?

例如,拾金不昧行为,你捡到了别人遗漏的价值不菲的财物,你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了失主,结果只换来了失主的一句“谢谢”而已,没有任何的物质回报。

你见义勇为,在别人溺水时将人救了上来,得到的也仅是一句“谢谢”,没有任何物质回报。

面对前述这些情形,有些人认为,这很正常啊,助人为乐嘛,帮人怎么能要报酬呢?

这些情景让我想到了《吕氏春秋·先识览·察微篇》中《子贡赎人》里面讲到的两个小故事。故事原文是这样表述的: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什么意义呢?我们按现代的语言将其翻译过来就是说: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知道后说:“子贡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夫子见微知著,洞察人情,实在是了不起。 

子贡赎人不要报酬反被孔子批评,子路救人收了报酬却得到了孔子的表扬。为什么呀?这根我们小时候就开始接收到的“做好事不求回报”的教育好像不一样哦。为什么孔子这样教育学生还说他了不起呢?

其实,孔子忧虑的并不是子贡赎人不要报酬这件个案,他担忧的是子贡不要报酬,执政者很可能就会对子贡的这种赎人不要报酬的行为大力宣传、嘉奖,例如将其评为“鲁国最让人感动杰出代表人物”,乃至进行全国推广,呼吁全体国民都要学习子贡,自觉提高个人道德水平。然而这种貌似能够提升国民整体道德水平的情况一旦发生,其实却藏有很大的隐患。

你想想看,在这之前,替同胞赎身,然后到国库报销,则人人都乐于做好事且不会背上经济负担;但当子贡不要报酬的行为被广为宣扬后,那么其他人再做这等善事时,如果还要领取报酬,就会被别人批评不道德,但如果不要报酬,就会背负经济上的压力。在有经济负担的情况下,即使他们是看到有同胞沦为奴隶,也不会再替同胞赎身了。

相反,子路救了人同时还收下了报酬,当这个事迹被宣传开后,人们就会知道跟接受原来救人是可以获得报酬的。这样人们在今后再遇到同样的事情时,就会积极的去做同样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这么做既是件好事,还能得到报酬。这样,人人都会从内心出发愿意去做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

《子路赎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做好事不求回报虽然是社会公认的美德,但这种美德却要限定在个人“私德”范围内,若要求人人都能如此、都应如此,反而会让有心做好事的人望而却步。

无论是把整体道德水准无限拔高,或是把“私德”上升为“公德”,都很容易酿成同一种结局,那就是让提升道德水平成为一件尴尬事,令普通民众闻“道德”二字而色变,进而远离“道德”,最终反而使整体道德水平大滑坡,实在是得不偿失。

孔子的这种后果主义思维,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思考。在指定制度、建立规矩、面对选择时,一定要牢记我们的初心是什么。否则,那些当下看似合乎情理的行为,其行为后果或许正是我们不想要。

所以,对“做了好事,要给奖励吗?”这样的问题,我的个人答案是,看是什么好事,如果是对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这些好事,制度上就要有奖励措施,个人做了这类好事不要奖励只是个人行为,无须过于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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