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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原创|复习笔记

缺少引用基础

从属权利要求②公开了技术特征xxxx,该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①中并没有出现,因此权利要求②缺少引用基础,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③进一步限定xxxx,但是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①、②中并没有出现技术特征xxxx,因此,当权利要求③引用权利要求①、②时缺少引用基础,会导致权利要求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例如:

从属权利要求四在引用权利要求①和②时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④引用权利要求①—③,但是从属权利要求④中的“xxxx”在权利要求①和②中并无记载,缺少引用基础。

所以从属权利要求④引用权利要求①和②时,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主题名称不一致

从属权利要求②的主题名称是xxxx,引用的权利要求①的主题名称是xxxx,二者主题名称不一致,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1款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假从属

权利要求②中限定的技术特征为xxxx,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①的技术内容矛盾,不是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①做出的进一步限定,因此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例如:

权利要求③引用权利要求②的技术方案不清楚。

权利要求③进一步限定了支撑部的高度可以调节,但是其引用的权利要求②的支撑部是由锤头组件顶部中间向外突出构成的,该部分是固定的,高度不能调节,因此权利要求③引用权利要求②时,其限定部分与其引用部分存在矛盾,导致权利要求③引用权利要求②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缺少间接关系

权利要求②中限定的技术特征为xxxx,只有部件名称,缺少连接关系,因此会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例如:

权利要求②保护不清楚。

权利要求②是权利要求①的从属权利要求,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带状部件”,但是并未记载该特征与权利要求①其他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因此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语义不清楚

权利要求②中记载的“最好是”导致权利要求出现不同的保护范围,因此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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