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得不提的几个人,也是属于这本书的几个主角。
宇同学,单眼皮,喜欢前边留着稀疏的长刘海,属于我们这些人里边的顶级高端人才,初中版周杰伦,小团体的核心,想法多,花样多,喜欢尬聊,喜欢谈对象。
翔同学,因为刚入学的一个段子成名,没带被子夜间被我踢下了床,骚气慢慢,喜欢彪高音,喜欢转笔,喜欢讲幻想主义笑话,至今在我们的墙上应该还保留有他刻下的歌词。
龙兄,傻白甜,爱飘白眼,属于出门凑人头的那种。
峰兄,我们班的主要颜值担当之一,为人忠厚善良,痴情男,爆发力极强,略微文静。
眼睛兄,以前的呆萌小男生,后来突变成男神,篮球技术花哨又腻歪,有的娘气,喜欢脸红。
耗兄,不对,应该叫耗娘。大高个,大概有一米八几,到了高中已经过了一米九,一双桃花眼,尖下巴,和韩国的李俊基有七八分像,喜欢追求名牌。本来是一名有为青年,后来被某人带坏成了伪娘,最经典的就是爱坐在桌子上娇喘。
你能想象吗,三个人的位子,他在左边,我做中间,右边是一个男人婆,上课两人桌子底下打架,我满脸黑线的样子。
嗯,大概就是这么些,我们的男生小团体,给班主任带来成吨的破坏力,也是老师阿姨整天调戏的主要对象。每年的晚会的主力军,唱歌的唱歌,即兴来段小品也是极有意思的。
刚认识宇同学是分座位的时候分到一起的,每天看着他拿着计算器啪啪啪的一通乱摁,我总是叼着支笔看着他埋头苦算。时间久了,慢慢的他被我同化掉,每次都悄悄看我的答案,然后自言自语道,为啥我算的不是这个数呢,然后光明正大的填上我的答案。
他有一个mp3,比录音机好用多了,每天自习我们俩就一人一个耳机写作业,或者两个人一起聊天。从小学聊到现在,从周杰伦聊到陈奕迅,从大慧慧聊到他喜欢的女生。从某种意义上,他属于那种比较花心的,我大概也算吧。
前边的翔同学总是斜依在墙上,一只手转着笔,和我们俩侃大山。偶尔忽然变了脸色,慌慌张张的转过身去,我们不约而同的低下了头,不用猜,肯定是黑脸的班主任趴在后门的窗户上悄悄的偷窥我们。
大约等到班主任走了,翔同学又恢复了常态。不过,这次他可劲的吹了吹自己,说些诸如我是怕班主任的人吗?然后就被从前门过来的班主任带走了,听说是去办公室谈心去了。
06年左右,周杰伦风靡整个亚洲,我们的班里也开始流行唱周杰伦的歌。每个星期的摘抄本上更多的是周杰伦的歌词,耳机里是周杰伦的新专辑,偶尔会有几首网络上流行的歌曲,现在还印象深刻的是一首叫《你的选择》的歌,每天下课之后,老师刚走出教室,我们后边的一群便会不约而同的唱那一句:“你的选择~没有错,我欠你的太多!”然后整个教室就会沸腾起来。
后来,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宇同学受不了了,因为每次我们都只会这么一句,便从家里打印了份歌词。
初一的时光是平淡且美好的,就像刚开春的紫罗兰花一样,一嘟噜一嘟噜的挂在楼下走廊的架子上,回忆里阳光从宽大的玻璃照进教室,温暖袭人。
每次期末考试的成绩会在一张红色的榜单上公布,只有很少很少的人才能挂在上边,更多的人会被写在一张黑白的表格上,或者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每个人心底都会有一个期望,说到底,分数是衡量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在那个年代甚至今天,都是颠破不破的道理。
如果说初一的生活是青春,那么初二的日子就是甜蜜。
每次开学的时候,班主任都会找出一段时间给我们上政治课,给我们讲大道理。每次上完课总觉得自己在这个学期不能这么稀松下去,要努力学习,这种心境往往坚持不到一天,就会被无聊的课程和老师的俏皮话给淹没。
我们应该是那些年教育改革的试验品吧,在初二的那些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也是我自我意识慢慢觉醒的时候,开学的时候老师们总是提初二是个分水岭,有的人坚持努力着,有的人逆反着,到了十四五的年级,青春期到了。
那一年,学校的食堂盖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在宽敞的食堂里吃饭了,只是更多的人喜欢在食堂后边的那个临时搭建的小棚子里买煎饼吃,炸的金黄的豆蔻里边是柔软白嫩的肉,撒上调料抹上酱,既便宜又好吃。
那时候小卖部刚刚上了一款新的方便面,有各种各样的味道,甜香,微辣,有的还有一股奶香气,面包里还会有关于水浒三国之类的收集卡片,很多男孩子手里都会有一套,只是每一套都会有那么一两张,谁都没有吃到过。
初二也新增加了物理地理之类的课程,作业逐渐多了起来,人也慢慢的忙碌了,但是一成不变的是语文的作业是最难写完的。
也是这一年,家里搬到县城里来,我再也不用住在学校里,刚开始的时候会骑着一辆很破很大的自行车,在同学们的山地车,小轮车面前显得那么老土。
每到星期六放假的日子,很多人都会一直呆到晚上吃完饭的时候才回家,一起在教室里写完作业,聊天,还有的时候会约上一起打篮球。当然,有的还会和喜欢的女孩子一起压操场。
打篮球打的很好是在别人看来是很厉害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男孩子都喜欢上了打篮球,我也不例外。整整有五年的时间,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逐渐离开了篮球场。刚开始的时候不会玩,经过森同学的专业指导,教会了我第一次三步上篮,也带我们认识了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科比,比如艾佛森,比如奥尼尔等等等等,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也为此曾经拼搏过。
但是,也因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而受过伤,崴过手腕。现在回想一下,当初真的很狼狈,为了救一个出了界的球,一下摔进泥坑里,跑到餐厅的水龙头边洗了个凉水澡,可是手腕依然不能动。
青年时期大概每个少年心里都有一个樱木花道,幻想着自己能够勇往直前,能够匪夷所思的干一些事情,后来,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个世界现实的让人心疼。
当然,之所以称之为甜蜜,当然少不了那个初恋。仔细想想,叫初恋大概不太合适,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和喜欢的那个人说过话,谈过心,就像柏拉图一样的恋爱,或者是暗恋。不管到底是如何,至少在我看来,她就像青春里最炙热的骄阳,给予我温暖和美好,有遗憾也有欢喜。她始终停留在我十四五岁的尽头,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期盼,也坚守着自己的内心。
我想就算如今再站到她面前,我大概也说不出那一句喜欢。更何况,不期更年,世事变迁,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第一次见到董小姐,是在教学楼前,三个不良少女站在楼道外边。那时候刚好是星期天,偷偷跑到学校外边买零食吃,学校里管的严,不让出去买,只好放到一个女同学的包里。到了楼下的时候,连忙从女同学的包里拿出自己的东西,这个时候被站在旁边的一个女生嘲讽了一句:“意外男人!”然后一群人哈哈大笑。
关于这个“意外”是我们那个地方的方言,大体的意思就是脏,恶心一类的。
无辜的我被冠上了这个名字,一脸懵逼。只是看到董小姐的时候觉得这个女孩子挺好的。这么多年回想一下,大概和张爱玲的《半生缘》里的那个顾曼贞一样,又不太像。至于她身旁的那个大姐头,从来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小小的地方遇见过一两次,以后便再也看不见当时的模样了。
董小姐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子,眼睛看起来很大,平常大都扎着马尾辫,乌黑浓密,有点婴儿肥,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以至于十多年后的某个晚上醒来,却是想她了。人心理上会有一个毛病,越是在乎的人,记忆中的样子便越模糊,我能在人群之中一眼认出她,可是我却自己勾勒不出她在我脑海里的样子。
看到她的第一眼,并没有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是觉得这样好的女生,离自己那么远,连遇见的机会都少的可怜。
从那以后,我们便经常会在楼道里遇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逐渐的心里逐渐有了她的模样,知道每天放学的时候会从楼上走下来一个女孩子。要是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那大概是到了初三的时候吧,当我知道我就快要离开这座学校,再也见不到她的时候,心里便止不住的难过,有时候整整一天脑海里都会是她的影子。然而,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我,甚至不知道她认不认识我,我便下了决定,以后每天都要看到她,直到最后的那天。毕竟,当时我傻得可怜,觉得没有qq号怎么好意思联系她,哈哈。
本文已经快有一万字了,我不知道关于她的能写多少,只是,我想尽可能的,写下关于我们的所有。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乎,没有人祝福,甚至连我自己都快忘掉了。我怕我真的有一天忘记了,结婚了,老了,死了,也会有人替我记得,曾经这世界上有过那样的爱情,也会有人像我这样执着追求者。
每天都会跟在她后边,看着她慢慢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会在她必经的楼道里等着她出现,会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看着她,隔着远远的人群,即使是背影,也会一眼认出来。
那一年,刚刚考完试的我跟着人群在楼道里缓缓往教室走去,在楼道的拐角处,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突然拉过她过去,就在我前边不远的地方。我静静的看了一眼,静静的走开了,只记得当时头低的厉害,就像一个重要的人突然走掉了一样,那么突然,毫无征兆。也许像大多数的暗恋一样,最终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至少,对我来说。
但是,爱情从来都不会。
就在我快要走过一个楼层的时候,她甩开了拉着她的那只手,慌忙跑到我的身前,转过头对我说:“我和他没有什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当着她的同学,就像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把我从深渊拉扯出来,瞬间亮了我的生命。
最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没有顾忌,没有繁杂,天长地久的陪伴,我的一个眼神你便懂得。董小姐,如今还可安好?我从来都一直坚信着爱情,即使遭遇到那么多的挫折,也从来不会去怀疑,因为每一颗真心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从那以后,我大概也知道了她喜欢我,也逐渐日复一日的往常生活。直到最后,她的好朋友知道她喜欢我,而我的好朋友也知道我喜欢她,我们俩却不知。
我会悄悄往她的后颈吹气,也会在栏杆上仰着头看她看着我,会在运动会的时候趴在跑道边默默给她打气,也看着她瘦小的肩膀怜惜之心油然而生。
曾经在楼道里听见她的同学在议论为什么会喜欢我,也曾在路上她同学问她问什么我没有和她说过话而径直的走去,就像中考的前一天,那个男生指着我考试的桌子说了一些我听不到的话,当时我就站在窗外静静的看着。
自从喜欢她之后,我喜欢上了这世界的好,虽然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不好,但是,我想我存着这世界上的最好,如果有一天,她回来,会有能够停留的地方,为此在所不惜。
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的时候,我在她的班里考试,她就坐在外边。是啊,她学习不好,这大概是后来发生那么一切的原因,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因为这些会阻拦我们,就像她也不会想到我只是因为没能有一个qq号而不敢去要联系方式。
我偷偷的看着她桌子上的那三个字,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三个字,而她正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站在栏杆边低着头。是啊,我对自己说过的最多的三个字,每当我开心、难过、失落、迷茫,我就会轻念她的名。
董小姐。
嗯,我唯一和耗娘说过,我喜欢她。那一天,她同样趴在栏杆边,耗娘问我,你在看啥呢。我说,在看我喜欢的人。他立马以百米的速度跑出去,神魂颠倒的回来了。我笑着问他,咋了,你知道是谁吗?他说,当然,就俩女生,一个二百斤的。
耗娘问我,你知道她喜欢你吗?我说,知道啊。
放学的时候,她刚刚从楼上下来,我们从旁边的教学楼的楼道下去的,在那里,我告诉耗娘,你等一下。然后就看见她们一群人从对面走来。走过我们身边,然后走了下去。耗娘突然大声喊到,那个谁喜欢你!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是我说出的口,总感觉自己心在那一刻漏了一拍。
我应该感谢耗娘,他教会了我勇敢,如果没有他,我应该会默默的度过剩下的那段时光,有了他之后,我应该没有留下遗憾了吧。
从那天以后,我们都会跟在她后边走很久,绕很远一段路再回家。跑到我们专属的小湖边,大声喊我们内心憋了很久的秘密。
耗娘告诉我,你应该去告诉她,和她表白。酝酿了很久,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跑到那个她消失的路口,跟了下去。嗯,有点不太靠谱,最后我跟丢了。
同样的中考的前一天,我跟在她后边很久很久,耗娘喊了一声,“加油”,然后就把我的自行车扔了。我跟在她后边,走了很久,转过了好几个弯,远远的看着她和一个大叔模样的谈话,大叔时不时的瞄过我,终于慌了神,不择路的跑了,惹得旁边不知名宅子里的狗一阵乱叫。终于,在一片荒芜的地旁边听了下来。我就那么看着她慢慢的走进那个纱网门之后,轻轻的放下包,轻轻的叹了口气。
相隔百米,那声叹息就像响在我心里一般,她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我知道,我们可能就到这里了。
中考的时候,看着她穿梭在杂乱的人群中,像是在我人生中走过的过客一样。曾经,我也问过自己,她真的喜欢我吗?那天,我走在她后边,默默的在心里问了一句,若是不喜欢,便往前走吧。若是喜欢,哪怕回头看一眼,我也会鼓起勇气继续走下去。
她会停下来等我,回头看着我,和我并肩走过为数不多的时光,宛若那年水塘正盛开的荷花,淡粉清香,六月正芳。
若是再有一次,我再也不会只是等着她给她哼那首很流行的《北极星的眼泪》,也不会傻傻的抱着那么多的笔记本,假装路过她身边,惹她笑,也不会,让她等了那么久,也没等到。
那一年,我以全县前列的成绩进了一中的实验班,我拼命的打篮球,也终于不再那么菜,那一年,英语老师问我,你怎么这么黑了,我笑了。
这么多年,已经养成了习惯,遇到的喜欢的女孩子,从来都躲得远远的,因为,我还念着你啊,万一她像你,万一她不像你,万一,遇见你。
董小姐,你好。
曾经在餐厅里捡到一只小小的麻雀,骨瘦如柴,也没有力气挣扎,被我轻巧的握着,打开窗,飞了出去。大概它和我一样,被困在光明的地方,缱绻怠倦。
故事的结局是在一天阳光明媚,花坛里的月季吵吵嚷嚷的日子,一个个的同学如归途般出现在那里,仿佛多年以后参加同学聚会般,聚集在教室。大家坐在一起,吃着瓜果,看着又爱又恨的班主任站在台上,有些女孩子些许的抽泣着,熟悉的老师亲切的面孔出现,每个人都在谈着未来,然后在未来里再谈论过去。
毕业结束的时候,并没有停留,我回头看了一眼待过三年的地方,径直走出了校园。没有她,当我走出校门的时候,有一座大门轰然关闭,有人告诉我,你的青春毕业了,再也回不来了。
如今转眼已经十年过去,说好的大概再也回不去了,天南海北,生离死别,就像做了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