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笔记】2017.4.19

来源:三大本—法理学

宪法的监督

一、 监督内容

是由宪法授权或宪法惯例所认可的机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合宪性审查取缔违宪事件追究违宪责任从而保证宪法实施的一种制度。

1、 规范的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审查法律法规规章等合宪性

2、 行为的合宪性审查和监督,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团体企事业和公民的违宪行为审查

二、 宪法监督的体制

1、 由普通司法机关作为宪法监督机关,如美国、1803年,以案件审理查确

2、 由代议机关监督,如英国,我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3、 由专门机关监督,1799年,护法元老院

三、 监督方式

1、 事先审查、事后审查;

2、 附带性审查、宪法控诉;

四、 我国的监督制度

1、 宪法监督的机关

我国属代议机关作为监督机关,1954年宪法规定;

1982年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

总结日期

201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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