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是怎样救苏轼的

前情提示: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改革。由于苏轼与变法派的政见不合,遭受排挤。苏轼自觉在朝廷无法立足,于是申请外任。在神宗的直接干涉下,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后又分别担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任职上,苏轼看到了新法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流弊。 [1] 像涉嫌朝廷放贷的青苗法、两浙路严苛的食盐专卖法、鼓励人告密的手实法等, 苏轼都极为反感,于是便形诸吟咏,对新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批评和讽谏。而在当时,王安石早于熙宁九年(1076年)二次罢相,变法事业的主导者已经从王安石变为神宗本人。当时变法已经成为皇帝亲自部署的既定国策,反对变法就是反对神宗的既定决策。

为兄轼下狱上书

臣闻困急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者,人之至情也。臣虽草芥之微1,而有危迫之恳,惟天地父母哀而怜之。
第一步,写情。目的是什么,引起共鸣。引的是报任安书中的典故,这是用典贴切的地方,用司马迁比苏轼,用李陵比诗文。有直有节,点题在第一句,定基调也在第一句。

臣早失怙恃2,惟兄轼一人,相须3为命。今者窃闻其得罪逮捕赴狱,举家惊号,忧在不测。

写的是什么,写的是我的上书并不是从道德规劝,而是用骨肉之情乞怜悯。

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4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狷5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6。顷年7通判杭州8及知密州9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寮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10恩贷11,自此深自悔咎12,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臣诚哀轼愚于自信,不知文字轻易,迹涉不逊13,虽改过自新,而已陷于刑辟14,不可救止。

指出事实和认识之间的差异,一是旧诗,旧诗就是旧事;二是陛下盛德广大,不要被下面的官吏愚蠢的偏见遮蔽您的圣明。

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15之主,虽龃龉16于当年,终欲效尺寸17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陛下而已。”臣窃哀其志,不胜手足之情,故为冒死一言。

苏轼希望为您死,为社稷死,这样死他不服。联想苏轼的才华,引导事件的另一条出路。

昔汉淳于公得罪,其女子缇萦18,请设为官婢,以赎其父。汉文因之,遂罢肉刑19。今臣蝼蚁之诚,虽万万不及缇萦,而陛下聪明仁圣,过于汉文远甚。臣欲乞纳在身官20,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21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兄轼所犯,若显有文字,必不敢拒抗不承,以重得罪。若蒙陛下哀怜,赦其万死,使得出于牢狱,则死而复生,宜何以报!臣愿与兄轼,洗心改过,粉骨报效,惟陛下所使,死而后已。臣不胜孤危迫切,无所告诉,归诚22陛下,惟宽其狂妄,特许所乞,臣无任23祈天请命激切陨越24之至。 [2]
求求陛下,想想后世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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