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暗黑人格的人:人心可不都是肉长的,为何大妈要掐婴儿脚皮?

近日一大妈因不满婴儿车在收银台前影响其结账,竟对四个月大的宝宝下黑手,把孩子的左脚用手指甲狠掐导致表皮脱落、局部红肿,这件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和讨伐。

四个月的宝宝,尚不知人间冷暖,但已遭世道善恶。面对可爱的孩子,很多网友奇怪这位大妈怎么下得了手?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人之初,性本善”一直深入人心,是坏人变老了吗?她/他们为什么会是坏人呢?

其实,现实中的人性很复杂,并非简单的善恶可以区分的。在西方,人生而有罪,不恶,哪儿来的罪呢?不但恶,而且蠢,所以亚当夏娃被赶出了伊甸园,所以要接受审判。

在中国,人性善恶问题众说纷纭,聚讼不已。孔老先生对善恶语焉不详,只是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是说,人生下来本质都差不多,但是随着后天获得的经验,发展的差距就大了。您还别说,孔老夫子还是很尊重现实的,也和现代心理社会学的“人在环境中”的理论遥相呼应。

但是后来说法就多了起来,孟子认为“人人皆可以成尧舜”,主张性善说;荀子说“人之生也固小人”“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故主张性恶说;扬雄认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这个可能和孔子之说相近了,但孔子的高明之处就是不跟你说清楚,而且也确实说不清楚,不说超越自己认知的话,夫子也算是老实人了;董仲舒持性三品说,把人分为三种:圣人、斗筲之民和中民;而告子认为“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其实后来王阳明也是这么认为的,“无善无恶心之体”,但是阳明先生把事情搞得更复杂了,哈哈,这是后话了。

那大妈为什么会对一个可爱的四个月的宝宝下黑狠手呢?仅仅因为“心生不满”吗?其实,心生不满仅仅是一种诱因或者理由而已。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其成长环境所发展和固化的她的人格特征表现出来的行为。人性很复杂,基本上不存在单纯的善恶,人心可不都是肉长的。

研究发现,很多人具有暗黑人格倾向。也就是共情能力差,道德观念差,自制能力差,具有反社会人格倾向。这些倾向的形成既有行为遗传学的因素,更与家庭成长背景、学习教育经历、伙伴朋友关系等密切相关。暗黑系人格有三个核心特征,一般称之为“暗黑三剑客”,每一个都犹如利剑,穿心刺痛:

一是冷酷无情、擅长操纵、阴谋算计、只要结果、忽视道德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二是自我中心、爱慕虚荣、自我吹嘘、支配性强、优越感高、傲慢无礼、自以为是的过分自恋;三是行为冲动、寻求刺激、缺乏共情、缺乏责任感、以他人痛苦为乐的精神变态。

很明显,大妈对婴儿下黑狠手,首先是自我中心--挡我路不行,其次是冷酷无情不讲道德--我管你是不是宝贝,然后是缺乏自律以他人痛苦为乐--掐你!再然后,就被警察依法处理了--不考虑后果。我估计她会后悔的,但是她后悔的也许并非她的行为不道德和违法,而是后悔被抓住受到惩罚了,有很多人是这样的,所以子也曰过:“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在生活中应该警惕这样的人,也应该时时觉察警惕自己的心态、思想、行为有没有这种倾向性。但是让人悲伤的是,很多具有暗黑人格的家伙在初期给人的印象,往往极富人格魅力:善表现、有能力、有个性、真性情……

怎么识别呢?如果发现身边的人经常有以下行为,那就需要警惕了:

1、常常走捷径,喜欢炫耀自己,靠打压别人上位;

2、爱耍手腕,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3、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们是自找的;

4、觉得自己有优越感,处于支配地位,好处都是自己应得的;

5、想方设法控制对方,不讲道理,情绪易冲动;

6、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言行不一致,不为自相矛盾的说法感到羞耻;

7、为伤害别人感到兴奋;

8、不达目的不罢休,善于纠缠和得寸进尺突破对方;

9、自己得不到的宁愿毁掉也不想让别人得到,宁愿两败俱伤,也不妥协。

其中,最麻烦的就是纠缠不休的人,特别是情绪冲动有极端言行并伴随暴力行为的,危险性就大大提高了。远离他们,善自珍重,人生苦短,唯情以暖,爱都爱不过来,哪有时间去恨呢?

最后忠告一句:非专业人士,千万不要自投罗网幻想能够改变和拯救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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