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思维 (3)

纠正偏见的一个方法

我们常利用「启发法」进行判断或解决问题,经验法则(也就是启发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之法。以色列认知心理学家总结出了几种重要的启发法。

其中最重要的当属「典型性启发法」,这个经验法则主要是倚重相似判断原则。在对事情进行判断时,人们更会根据与其相似的典型事件进行推断。启发法毫无疑问是有效的。

在判断一个人的死因时,他杀比哮喘或自杀更具代表性,所以他杀比哮喘和自杀更容易成为一个人死亡的原因。因他杀而死亡的人数的确比得哮喘而死亡的人数多。然而在美国,研究者发现在特定的年份,自杀身亡的人是因他杀而死亡的人的两倍。

使用这种典型性启发法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常会接触到一些能够干扰我们进行「相似性」判断的信息。

启发法通常是自发的,我们会不自觉的更加获取的信息和典型的事件进行判断。这意味着我们很难辨明这些启发法的影响力究竟有多大。但是,只要我们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就能够让我们可以反思一点:在特定情境下被它们引入歧途的可能性。


情境的力量

基本归因谬误

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他19岁从哈佛退学,创办了微软公司。在很短的几年时间内,他让微软公司成为了世界上盈利能力最强的公司。人们可能由此判断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之一。

毋庸置疑,盖茨极其优秀。但很少有人知道他在进入大学以前就沉浸在计算机语言的大海中了,他转学到的一所私立学校恰好拥有一个连接到美国国家计算机系统主机的终端。盖茨加入了一个小组能够探索这台高性能的计算机。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少年会有盖茨这样的条件接触计算机。

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会隐藏起来,即使那些对我们的行为影响最大的情境性决定因素就在眼前,我们也可能会对其视而不见。

情境因素会影响人们形象的塑造,也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基本归因谬误常常会让人陷入麻烦,如果人们没有意识到情境性因素的影响力。所以判断一个人的最佳依据是观察一个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各种情境之下的行为。在极少数情境下观察到的行为,尤其是在极少数同类型的情境下观察到的行为不太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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