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本论》有感

      人类赋予金银灵魂,使之成为可操纵人心的魔物。

      这句话是我读《资本论》介绍货币来源及意义时,偶有所感。

    “金与银非天然为货币”,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形态和特种商品的自然形态相结合而成的。若货币失了一般等价物形态这一“灵魂”自然不能成为货币,也无从谈起其超强的购买力了。

      当然,我并不意愿当一个经济学家或哲学家,也不打算深入去研究这其间的关系,只是想从一个文青的角度去谈一谈金钱及欲望。

      金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到许多你心仪的物品,甚至在某些时刻还能成为救命的稻草。可以说没有金钱,生活是难以为继的。

      但金钱真能有如此大的魔力吗?可以诱使人无限放纵内心的欲望。或从有志之士沦落为鱼肉乡里的贪吏,或弄得自己家破人亡,又或者出卖尊严乃至灵魂……

      金钱有罪吗?没有。它的诞生,不过是为了方便人类之间的交流。但人类无限的欲望,不停地附着其上,使之失去原本的意义。

      金银是无辜的,有罪的是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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