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枪口抬高一寸的良知

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后,当年守墙的士兵被告上法庭,被控诉在当年射杀青年。我们都知道军人需要服从命令,作为一个守墙的士兵,面对偷越者,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他只有开枪射击。

这名士兵对于控诉,觉得自己并没有犯错。

然而,法官西奥多·赛德尔却认为:“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最终,卫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杀被判处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在大陆某个年代,有个人因公偷画,事发几年后被查处,在那个年代,偷东西是要判死刑的,这时候要对他所偷的东西进行估值,当时市场上评估成天文数字,这个数额是要被判死刑的,这时候授予某文物鉴定所的所长听到这件事,说这些东西压根值不得多少钱,他偷错了。最终那个小偷最后没有被判死刑。过了多年,当有人问起这件事情,所长说那些东西是很值钱,但即是偷这些东西,也不能被判死刑啊,在良知面前,这些东西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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