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VS成文法

在古希腊的悲剧中。《安提戈涅》尤为著名。许多学法律的人都以这部剧为经典,为什么是学法律的人以这部剧为经典呢?是因为这部剧跟法律是有关系的

安提戈涅中,他的两个哥哥因为争夺王位最后结果两方都阵亡,一方是守卫城邦的英雄,而另一方,却被说成了反叛国家的叛徒,而反叛国家的那个人也被国王下了命令,任何人都不准埋葬他。而国王克瑞翁这么做也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但在这时变故发生了安提戈涅去将她暴尸荒野的哥哥埋葬了,士兵抓住了安提戈涅。安提戈涅被送到了克瑞翁面前,克瑞翁问她难道不知道禁葬令吗?安提戈涅说她当然知道,但是比起你定的禁葬令,我更愿意遵守天条,而天条是在法律之上的。于是,这两种不同的力量就产生了矛盾,从而导致了整个整个故事悲剧的发生,这是这两者究竟哪一个高?哪一个低呢?

再说之前我们要区分两点,就是天条与法律之间的区别,法律是什么?法律它是成文律条,可以粗略的理解成用笔写下来的律条,就是人为规定的。这个律条需要所有人共同去维护的一个律条,他是为了防止一些恶人做坏事而得不到惩罚,从而迫使他们更加的去做坏事,有一定的惩罚,那么,就会害怕相应的惩罚,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城邦的太平。正在这个角度法律,他对国家还是非常有帮助的,因为一个社会,他是离不开秩序与法律的。

那天条又是什么天条,他其实就是不成文的律条,字面意思就是没有办法用笔写到纸上的律条。那为什么没办法用笔写到纸上了。这个东西他已经不是说要去强迫你不能去做这样的事,而是说人们已经在生活中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样的一种不成文的律条,潜移默化的认同了这样的律条。就比如埋葬死者因为人们对先前死者有感情,想把它埋葬到地底下,以示他安息。大家都想把这个买到底下,于是就变成了天条, 为什么要做天条呢?古希腊人把它称之为宙斯所颁布的天条,那你说古希腊的时候就真的有宙斯这个东西吗?我认为并不是的宙斯,只是他们精神世界中构造出来的一个东西,而他们又认为没档次的支持一件神圣,并且至高无上的事,所以他们选择在精神世界中构造出这样一个不可侵犯神圣的人宙斯让他来宣布这样一条律条,于是就成为了天条。

在陈述完,这两者之后你会有这种感觉你,你会觉得天条似乎他的层次更高一些,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在法律之上的。但是在当时的一个场景,却未必因为法律,他能给这个国家带来什么,他能给这个国家带来秩序,能使这个国家高速发展并且太平,这难道不是人人心中都向往的生活吗?当然如果是在另一种情况,一个女子他的哥哥死了而国王进去埋葬,那你说他是去选择遵守天条还是选择遵守法律,这首矛盾就凸显出来了,这个女子他义无反顾的去选择了天条。那么请问国王要后面赫免她的罪吗?还是说严格遵守法律将女子处以死刑?林中分出了两条路。一条路是通往天堂的阶梯,另一条路是通往带有理性之光的殿堂的桥,二者各有各个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你会选择哪一条路?

我会选择成为律条,原因是什么,陈文律条中的法律,天天都在约束着人们。你所谓的不成文律条所发生的事并不是天天出现,他仅仅是在偶尔的时候会出现,也许我否决了你的不成文律条,处以你死刑。那如果我选择的是不成为规定,我赫免了你这次的错误,那以后法律的颜面又何在?法律的威严又何在?法律的公正又何在?也许我打开了,你去追求神圣的,这条们等事宜以后其他人又会怎样看待这样的法律。所以我决定选择成文规定。

剧本中克瑞翁所定的法律,我认为他的法律并不合理,因为那仅仅是他自己定的,而没有考虑过人民的想法,那我觉得他这件事与我刚刚所说的这件事就没有同一性,就不困难安提戈涅剧本中的例子来反驳我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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