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游戏(§§7-17)

§7说明了什么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不愿意给“语言游戏”这个概念以定义,但还是在这里给出了一种类似于定义的描述。按照这种描述,语言游戏是(1)语言与行为构成的整体,(2)语言是交织在行为中的。要点在于,语言游戏不是语言与语言的连接,而是语言通过行为连接,行为是连接语言的“粘合剂”或者“关节”。这样的连接与句法式的连接很不相同,句法式的连接是语言直接与语言的连接,语言之间没有为行为留下位置。

维特根斯坦不愿意解释是什么构成了一个语言游戏,是什么把一个游戏与另外一个游戏区分开,而只愿意让语言游戏成为我们看待语言的一种角度,即在行为的连接中看待语言。他不解释的那些事情,在客观上就让读者的注意力聚焦到那种连接本身上,而不是去考虑让连接背后的东西,去考虑让连接得以达成的“原则”。

语言游戏概念构成了《哲学研究》的方法论核心。§8构造了一个奥古斯汀式的指物语言游戏,并在其中纳入了字母计数法(用a、b、c这样的字母表示)以及方位概念(这儿、那儿),这样就拓展了指物模式的范围。

不妨回顾一下,如果把奥古斯汀图画当作一种意义理论,那么指物模式就是建立意义的方式,由此得到的意义随后就构成对用法的解释。建立意义的方式会落实到教小孩语言的方法中,从而成为指物教词法(这个说法在§6中首次引入)。奥古斯汀式的意义理论就要求指物教词法成为普遍适用的教学方式。§9顺应了这一要求,并设法用指物教词法来教计数字母。但是,在用类似的方式处理方位词时出现了问题。维特根斯坦说,“在这里,这个‘指’也出现在对词语的使用中,而不仅仅出现在对用法的学习中”。这样,如果就像对用法的学习所表明的那样,它的意义最初是通过指点来解释的,那么这种解释也就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内容。维特根斯坦再次提示读者,不是每只脚,都可以穿到奥古斯汀图画的鞋子里去。

通过观察语言游戏的玩法,词语用法的多样性无可避免地表现了出来。奥古斯汀式意义理论所要求的,就是用“某某词语表示某某对象”这样的方式,来对这些多样的用法作出统一的解释。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样就把这些用法“归约”或还原成一种用法。在§10维特根斯坦说明了我们在什么时候会用“某某词语表示某某对象”这样的方式来描述。这种方式可以用来纠正错误,也可以用来描述我们是怎么使用词语的,但是,只有在已经知道其他词语的用法时我们才能这么做。比如,只有知道“块石”怎么使用时,我们才能通过“石板不是指快石”来纠正“石板”一词的用法。这样,通过指物模式来统一用法的想法也就失败了,因为它要求按这种模式提供一种“从头开始的”描述。

要看到这种用法上的多样性,关键就在于不要被表面上的整齐划一所迷惑(§11),而是要看词语是怎么发挥功能的(§12)。于是,对于“词语总要表示事物”这样的说法,我们也会去观察它被用来干什么。比如,我们会发现在与无意义的词语或声音相区别,就会使用这种说法(§13)。这时,即使是把所有的用法都置于同样形式的描述中,我们也知道这说明不了什么(§14)。

§15让读者带着这个看法来看指物模式。对事物进行命名,就类似于在东西上贴标签。在建筑工游戏中,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出示一个标签,另外那个人就把贴着这个标签的石板递过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不能说贴标签(命名)就解释了用法,它只是使用的准备步骤。标签只是类似于工具,至于该怎么使用,则取决于使用的目的。

甚至什么算作标签,这也受制于使用的目的。§16谈到了样本,比如在§1中关于“五个红苹果”的游戏里,红色的色样就类似于“说一下‘这个’这个词”这句话中所提到的那个词,它自己是自己的标签。显然,标签在特定用法中才是标签,这样,用法就不能用标签来解释了。在这种意义上,对词语如何进行分类,显然也取决于我们使用词语的目的,取决于我们的实践兴趣(§17)。

至此,维特根斯坦算是完成了对语言游戏的方法论展示。或许由此就产生一个问题:在何种意义上,语言游戏中出现的语词,就是我们所说的语言呢?这个问题让读者的关注点自然而然地过渡到语言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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