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超越分歧?

能让分歧双方都同等满意的解决方式十分罕见。想象一下你与邻居争吵,因他们家的树倒了而砸了你家的房子。谁来负责把树运走?谁拥有这棵树可作为柴火的树?谁赔偿损失?你们可能无法自行解决争端,而司法体系具备一定的程度和规定,可以用来确定事实是什么,采取什么行动,而且一旦作出判决就可以结束争议,尽管你们中有一方没有得偿所愿。生活就是这样。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些原则和规定来解决争议。想要创意择优这种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你不能鼓励员工独立思考,却又不允许他们为自己所认为的事实抗争,应该给他们提供一种超越争议继续前行的途径。


而其用可信度加权的表决程序就是很好的方式。大人们就事实和措施无法达成共识就可启用它,并按照结论行事。如果负责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决策,而不考虑表决结果,那么只要他有钱这样做,其他人也能接受并行动。

最后参与创意择优的人,同意遵守我们的政策和流程以及由此形成的决策结论,这就好比他们把争论提交给法院,必须遵循其诉讼程序及判决一样,这需要他们把自己和自己的观点分开,当判决对自己不利时也不能生气。如果有人不遵守既定路径,他就没有权利去抱怨与自己有分歧的人,也不能抱怨创意择优。


要牢记:相互达成协议时不能忽视原则。


原则就像法律,你不能因为你自己和其他人同意打破原则就违反原则。要记住每个人都有义务捍卫遵守或完善原则。如果你认为这些原则无法正确解决问题和争议,你应该努力修正原则,而不是肆意妄为。


每个人都要遵守相同的行为原则。

一旦产生分歧,双方都需要同等诚信开放和果断就如法官在判案时,必须对双方是用同样的标准并依据标准作出裁决。


不要让大家把发牢骚,提建议,公开辩论的权力与决策权相混淆。

人们不必相互汇报,我们依照个人能力给每个人赋予不同职责和权利,人们所获得的权利是为了促其完成目标并与其能力匹配。

同时人们还要经受来自两个方向的压力测试他们的上级和下属。我们所鼓励的挑战和核查是不是质疑其每项决定,而是逐步改进工作的质量。独立思考和公开辩论的最终目的是为决策者提供不同的看问题角度这并不意味着决策权被转移给了那些质疑者。


对决策本身以及决策者提不同意见时,要有大局意识。要以尽可能更广阔的思路评价单个决策,例如如果被挑战的责任人具备大局观,而受争议的决策只是大局中的一个小细节,都要在更广的大局下辩论和评估所作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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