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如何更好的养老?

今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裴春亮提议,实行城乡无差别化养老政策,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健全社会敬老公益机制。这一提议引出中国养老,尤其是农村养老难的问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了1.9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5%,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步入中等程度的老龄化水平,养老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形势严峻。

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不断下降,劳动力明显减弱,这个时候就需要依靠子女供养,养老金和人们常说的“老本”来维持生计,但现实情况是,农村绝大多数年轻人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优的公共服务,基本上完全离开了土地进城落户买房,农村种了一辈子地的老年人本就收入不高,还要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支援子女,而每个月一两百元的农村基本养老金在当下物价水平较高,看病就医费用较高的情况下实在是杯水车薪。

那么如何更好的解决农村养老难的问题呢?在农村地区发展养老服务,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在需求、供给以及政策效应上与城市的不同。实践证明,以家庭为主体、以“五保”制度为基础、以村民互助为特色、以集体经济为支撑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现阶段符合国情和农村实际的。要进一步发展完善这个体系,要准确把握农村仍处于中等收入的发展阶段,正确认识农村“未富先老”的不协调关系,要清醒看到市场化、产业化、商业化的养老服务路径在农村难以走通。必须以养老保障的完善为先决条件,以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基础工程,以互助型养老服务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首先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的培育,从根本上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村整体的发展阶段跃升后,与城市的收入差距缩小到一定程度以后,才有可能出现与城市类似的养老服务有效需求,这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作为基本公共服务性质、具有兜底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理应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率先实现城乡之间的均等化。至少要在短期内将农村老年人享有养老金收入的比例提高到与城市接近的水平,将养老金水平的增长基本拉到与城市同步的幅度。

  其次是加快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实际上把养老服务划分为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和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服务三个层次。其中,基本养老服务是最基本的层次,应由政府履行兜底保障的责任。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是中间的层次,主要面向城乡普通家庭、工薪阶层、中等收入、“夹心层”的老年人,政府可以提供引导性的政策支持。高品质多样化养老服务是较高的层次,完全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来提供,满足中高端、个性化、定制式的养老需求,政府对其实施科学有效监管。

  再次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最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对于农村来说,基本养老服务的确立和发展是重中之重。我们知道老有所养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个方面,此外,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中也有一些基本服务项目与老年人密切相关。根据国家标准,大部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小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的项目,其资金投入的大部分也是由地方实际承担,因此,地方基本养老服务的实践决定着该制度的运行情况。

最后要因地制宜,在服务对象、支持方式、资金投入的维度上进行深入转变,一是根据各地发展实际和公共财力状况,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优先级。将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特困老年人、低保老年人,作为“第一梯队”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高龄老年人、失独老年人、低收入的中度失能老年人、中等收入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第二梯队”,将农村留守老年人、城市空巢老年人和独居老年人等纳入“第三梯队”。二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制定实施有利于养老服务扩量提质的政策。优先对健康管理、失能照护、康复训练、适老化改造等服务的提供者给予补贴、补助、奖励等支持。按照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所属的“梯队”即优先级,针对“梯队”越靠前、优先级别越高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奖补的标准和比例也应更高。三是投向要更加注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导向要更加注重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增进。一优化公共资金投入结构,让基本养老服务走出机构、走进社区、走进家庭,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及配套服务发展,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的设立,支持对长期照料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补贴和喘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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