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就要承受”是客观必然

物质是运动的,运动的物质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惯性维护平衡与作用造成变化这一矛盾发生作用引发变化的基础是承受,没有客观上的承接受纳,就谈不上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也引发不了变化。存在的过程,就是一个承受的过程,存在就要承受是客观必然。作为无生命的无机物或有机物在自然承受中变化;作为不能自主运动的植物在承受中进行光合作用;作为低级动物在本能承受中捕食存活;作为高级生命的人类在承受中认识、体验、应对,在承受中发展、成长、进步,在承受中贴近现实、发现规律、积累经验,在承受中发挥能动性处理可为的部分,忽略无能为力的部分,以求更好的存在。

能对人产生影响的一切事物,人都必须承受。先有相互作用下的承受,才有承受基础上的感知认识,并在主观能动性参与下引发变化,接下来又是新一轮的承受和变化,如此循环往复,一直延续下去。

承受是人本应有的最客观、最基本的态度,是人本应有的本能认知。斗争只是直根于承受的基础之上,发挥能动性做些有意义的可为之事,以使人能够更好的承受。斗争可有可无,承受则是必然,进行斗争的同时也在承受,因此,不可本末倒置,不要时刻想着斗争,而应时刻保持承受一切的态度。承受了,剩下的才是该干啥干啥,为了获得更好的承受,在能力范围之内,我们会发挥主观能动性做些可为之事。

不愿接受是不客观的态度,客观上,人总要承受。主观上一时难以接受,是生命进化赋予人类“主观上难以接受时能产生相应情感”的功能,激发人采取相应行动,以便能更好的应对,以便获得更好的承受,这是“违背规律”被生命进化利用对人有利的一面。如果违背规律,进行无谓的抗争,那就违背了初衷。对办不到的事进行抗争,最终的绝望会人回归到甘愿承受。

违背规律只是对于主观意愿和主观行为而言。“主观意愿不愿接受”、“主观行为进行无谓的抗争”才算违背规律。有规律不用,或用不到位,就不能达到较好地运用了规律所能达到的效果。

主观上一时不愿接受,这种违背“客观上必然承受”规律所产生的效应已被生命进化利用,受到惩罚产生的不良情感能激发人进行可能的更有效的斗争,这样,主观上一时违背道却能产生有利于生命更好存在的效果。这一点,老子没有涉猎,其思想偏向消极出世也在所难免。《道德经》中说:一切境遇只是成就心性的道场,只有臣服接纳一切境遇,感恩赞赏一切助缘,才能超越境遇的牵累,放下争斗的心态。“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只有内心的各种是非评判消失了,不再争斗了,顺乎道了,才能心悦诚服的跟随,才能融入顺道的自然,惟道是从。大道给的人生境遇,这些成就心性的道场,你不愿意接受,偏偏要与大道抗争,这就是“怨天”。大道安排你遇到各种人事物,这是心性成就的助缘,你痛恨他们,这是“尤人”,身中道气已经在流行发用造化,那种感觉你不想要,不能清静观照,而是是非评判,你又在背道而驰,最后的结果是,你给道多大的抵制,反噬的力量就有多大,因为道是无坚不摧的。而一般人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是在争,争强好胜,这样的人气血动荡不已,知见不断攀附,造化完全扭曲,这就是奔向六道的节奏。

万事万物都是在规律作用下的运动变化生成,人是物质运动变化的产物,人就是在遵循规律发生行为,以便顺应道,以便更好地存在于天地间。为此,老子提出“无为而治”。“无为”是应对不可为之事的有效方式,人在“无为”时,一切遵循规律,没有丝毫的忤逆,实现了生命大道的返本还原的造化。人会本能地进行吸纳、休整、摒弃,从而有效处理人类无能为力方面的问题,“无为”能使人坦荡坦然,能使人节约时间和精力,以便在客观现实世界中更好地应对,更好的存在。

在承受中“无为”,不是让人碌碌无为,不是让人“躺平”,承受的过程就是让人斗的,在日常生活中选合理的、能斗的、可斗的去斗,以便使人生更有意义,更有价值。融入生活,拼搏奋斗,就不要怕失败,更不要怕不完美,这样才能抓住主要矛盾,才能不受羁绊、大刀阔斧地自由发挥。“失败乃成功之母。”挫败是我们人生路上的铺路石,总结经验,接受教训后,会让我们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其实,无论可为或不可为,无论斗或不斗,无论以何种方式斗,斗到何种程度,客观上人都在承受着。承受的对象,是承受一切,包括一切好与不好,一切无能为力的东西,还有一切自认为的不完美。慢慢的,我们能体会到,不完美才是常态,承受一切才是一个人本应有的态度。人存于事,任何时候,面对任何事情,都要抱有承受一切的心态。

总之,无论主观上愿不愿意接受,客观上人都在承受着,作用和变化时刻都在客观发生着。只是愿意接受了,遵循了规律,人能更好的认识、应对和发挥;一时不愿接受,违背规律会被惩罚,产生的不良情感会刺激人进行可能的更有效的斗争;而一直不能接受,并进行无谓的抗争,不但于事无补,还会因违背双重规律,遭受痛苦和挫败。


“存在就要承受”是客观必然

(文/时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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