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外公记性愈发坏,他常常看着我,叫着我妈妈的小名。他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迅速衰老着,岁月像一只怪兽,剥夺他对人世间的留恋与记忆,他倔强而微弱地与时间抗衡,而我就是他与时间拉扯着的那根线。他常常走到我的房间,久久伫立着,想同我说些什么,嗫嚅着张嘴,眼里尽是艰难与迷茫,半天过后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又拖着脚步走回客厅。我知道他是忘记了,外公开始忘记他的故乡、妻子与儿女,然后他开始忘记前一秒他想说的话、想做的事,最后,他甚至会慢慢忘掉自己是谁。也许人活一生,结局就是如此残忍,我们孑然一身地来,最后孑然一身地去,连这一生的记忆都不允许带走。

  十二月份过后,外公彻底忘记了,他茫然地看着所有人,问我:“我是谁?”他失去了记忆也失去了自我,他开始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到恐惧,终日陷入记忆的混乱与茫然,我总是想知道他在想什么,一个失掉记忆的人的大脑里就像盘古未开的天地。他变成了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孩,生气时大叫,对我们拳打脚踢,将碗和筷子扔在地上,他忘记了如何用语言表达自己,当然,大多数时间他就是坐在沙发上,沉默、谨慎又孤独,他害怕我们,每当我们靠近,他就会开始变得焦虑不安。我只能偶尔在他平静的时候,去握握他的手:“外公,是我。”我企图让他想起来什么,我企图让他重新记得我,但他在时间与自我的混沌里无措彷徨,再也没有想起过任何人,在他的岁月里,他带着他的躯壳走向前了,而我,我的母亲父亲,我的外婆,连同他的理智和灵魂一同被扔在了过去。

  外公15、6岁就去了新疆,他把青春献给了克拉玛依,妈妈说,在她的印象里,外公最神奇的就是他那双手,大到修车修机械,小到洗衣做饭,天底下没有什么难得到他的事,年轻时的外公倔强高傲,西北大地的黄沙让他像沙漠里的胡杨,风沙只会让他更坚强,这个世界上什么事都难不倒他。“这事儿我自己搞得定。”,这是他的口头禅,自己能做的,他绝不让别人插手,自己做不到的,竭尽全力也要做到。也正是因此,倔强反而成了他的顽疾。在他刚出现健忘时,他只当自己年纪来了,全然不当回事:“哪个老年人不忘东忘西?”直到他忘记回家的路,我们都觉得不对劲,张罗着送他去医院,然而他不愿意,他执拗地认为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年纪的到来,大脑就像机械的扳手,用久了总会生锈。


  我眼里的外公是世界上最帅气的小老头,在我记忆里,外公总是骑着他的自行车,外公骑自行车还保留着七八十年代的风格:“潇洒一脚跨。”,他总会在我放学的时候,推着自行车来见我,

  然而当我眼前这个皱纹满面,胡子拉碴的小老头,我完全无法将他和那个骑着自行车接我上下学的外公联系到一起。我意识到为什么诗人形容人生如花,春风得意时灿烂,而凛冬已至,生命就像花一样不可避免地残败凋零。 

  所有人都因为外公的病而悲伤,但我们并不因为他失禁,或不愿进食而悲伤,我们悲伤衰老,因为每个人都会有成为外公的那一天,变成一只孤立无援饥饿难耐的野兽,把自己当成猎物,自己撕咬自己。

  这些日子我很少回家了,不得不说,这也许是一种逃避。“你放假还是多回来看看。”我自知帮不上什么忙,也不想再给家里添乱,但妈妈还是这样要求我,我明白妈妈的意思,见到外公的日子越来越少了。

  某天外公好像神志清明了一些,他给妈妈囔囔着:“我想回包身地看看。”,包身地,在老家的方言里是故乡的意思,故乡就像母亲肚子里的胎盘,养育着一方人长大。妈妈很意外,张罗着要到外公回家乡去。

  故乡,外公的故乡在哪里呢,我幼时常常问外公,你的老家在哪呀,外公总是笑啊笑,不言语。外公十五岁就离开家乡,一个人闯西北,去了新疆当石油工人,后来又为了子女的工作婚嫁,回了湖南,故乡对外公来说就像一列飞驰的列车。没有终点站,也不会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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