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错爱”了孩子

图片发自App

2019年第一天,湖南省衡南的一则协查通报,引发公众焦虑,1月1日,湖南省衡南县公安通报“13岁少年锤杀父母案”。嫌疑人罗某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杀父母后逃逸。嫌疑人最后被监控拍摄到其身穿浅绿外套现身三塘镇一间网吧。事发后,嫌疑人罗某曾用其父亲的身份证购票前往云南大理,1月2日下午,衡南警方在云南大理将其抓获。而这距离湖南沅江12岁少年弑母案,不过才一个月。

看到这两则新闻,无不让人悲伤,前一则新闻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法律的管制还缺乏一定的规范体系,这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有了前车之鉴,对于该事件,相信有关部门也会给大众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除了法律的思考,是否我们应该在当事人的立场去了解更多。

新闻曝出后,大批的观点在指责当事人泯灭人性,忘恩负义,对于事件本身来说,情节的严重程度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一个仅仅13岁的孩子,竟然锤杀自己的父母,不得不用残忍来形容,除此之外,为什么他会做出这种事,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他本性邪恶吗?案件的进展还在继续,但是从两则事件的对比中不难发现,家庭的原因占据很大一部分。第一则案件中12岁少年有这么一段触目惊心的对话

“为什么要抽烟?“

“我们班几个同学也抽。”

“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话语中的镇定,对于母亲死亡的漠视,这不是一个刚刚杀掉自己亲人的人该有的态度,也许从其家庭环境中就可以知道原因。父母自孩子出生以后就丢在爷爷奶奶身边生活,而且因为常年在外打工的关系,一年回来一次也是常事,导致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不深,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而过于孤僻。不难想象对于一个从小缺乏父母关爱的孩子对于亲情的漠视,在男孩出车祸之后,其母似也未尽到该有的物质涵养与精神抚慰之责。以此判断,男孩对其母亲是怨恨的,可能在心理上已准备好了非有明确指向性的报复之意。在之前的新闻中就有对于父母责任问题的讨论,对于施加于孩子身上的家庭暴力,我们无法容忍,那是一种对于身体受到迫害的同情,父母也失去了其身份的意义,难道父母的对与错仅仅靠有没有打孩子来判断吗?责任的定义是多方面的,对于父母来说,不仅是物质的保障,更是精神的支柱,赋予孩子生命那就应该去尽责,而不是说“我生了你,给你吃给你住,就够了”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当然也不可忽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农村大量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不是说主动奔波,只是生活所迫,选择了离开,也就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爱的缺失。对于学校,社会来说,如何去呵护关爱这类群体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因为缺少与父母的交流,留守儿童大多数比较自闭沉默,选择将自己封闭起来,越来越难交流,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去诉诸于虚拟世界在虚幻中找寻慰藉,或者形成小的群体在打架斗殴中获得认同,而隔代间的照顾往往不是属于溺爱型就是不爱型,他们的责任会因为代际差距而产生极端。在加上12岁左右处于叛逆期初期,没有正确的宣泄渠道,没有他人的正确引导沟通很容易让自己走上错误的道路。

现代即使在农村,孩子也大多数为一两个,如果说父母真的不爱孩子也是少数,可是却往往将爱错误定义为物质的丰富忽视精神的充盈,在孩子的成长之路上有太多因素会导致失足成恨,而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是孩子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种关系的维护是双方的努力,爱或许很难用语言表达,但却不仅仅是形式的履行,教育也不仅要靠学校来承担,父母或者有关监护人都是教育的发出者,一言一行,正确引导至关重要。

从这两件事中我们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孩子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双方的问题所在,好与坏一念之差,可这一瞬间的念头却是时间的积累爆发,要认识到问题及时预防改进才是关键。

你可能感兴趣的:(别“错爱”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