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系统整合(八)

系统整合的“可为” 与“不可为”

任何学问都有边界和有限性。系统整合也不例外。

系统整合的目标管理,分为对当事人和对参与者。对于当事人来说,从中能够收获个人成长,化解纠缠,结合资源,面对真相,心态准备,反省思想,稳定状态,建立关系。对于参与者可以收获集体治疗,个案共鸣,应对质疑,重拾感觉,直观体验,理性认识,支持气氛,澄清目的。

系统整合的“可为”:

1、呈现出与个案有关的“实相”,引导案主理解深层原因并把精力和行动放在力所能及、真正有效的解决与突破上。

2、在案主愿意和系统允许的前提下,以系统动力为导向,完成可以完成的情况。

系统整合的“不可为”:

1、不能预测未来必然会发生的情况;

2、不可以做个案替代案主本人在人生中应该行使的权利和本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应当付出的代价。系统整合只是探索可能的解决方案,但必须由案主本人做出行动去完成)

3、不能凭空创造出系统中没有或违背系统隐藏动力的情况。

系统整合呈现与个案有关的,引导案主理解深层原因,并把精力和行动放在力所能及,真正有效地解决与突破上。在案主愿意和系统允许的前提下,以系统动力为导向,完成可以完成的情况。

系统整合拓宽了我的视角,使我们更能接受一些看似不合理的情况。因为你无法理解在这些表象下面隐藏的深层动力。正如郑立峰老师的书中所说,家庭系统排列的研究对象是爱,那些可以传承生命的爱。

系统整合的目标

许多表象迷惑了我们的眼睛,给我们造成了创伤,但真正了解到底层的爱时,真的会做到谦卑,尊重,不再随意评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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