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境

读书读久了,就会觉得,你身边发生的事情,正巧书里写的也有。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该怎么形容呢?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


哦?你也在这里吗?


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就有机会体验做一个领导者的感觉。虽然是体育队伍,但我说,此生无悔。


体育队伍的队长和其他组织的一号,是不一样的,不仅要求运动技能要能服人,还得会组织你的队员们共同完成比赛。很多人,只有其一却无法做到两全其美。


对于一个团队的管理,我认同书里的观点,即你不一定是最强的,但是你一定要是那个最会用人的。


我自己,深有体会。


面对一个即将要参加比赛的队伍,你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训练并取得好的成绩。在此期间,还要让你的队员有强烈的认同感和执行力。体育运动不同于其他,一人强不是强,一群强才是强。所以,我很骄傲我能这么想和这么做。


如果说我的大学四年有什么值得怀念的,那么肯定是我喜爱的这群可爱的孩子们。迎着晨雾和严寒,一起流汗一起吃饭,借着路灯结束训练,这种日子真的能够把一个人的心,热的暖暖的。


更多情况下,我的队伍并非是一个组织,而是一家人。当你带领的一群人成为了你的家人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完成不成的呢?


曾经因为共同的爱好碰到了一起,后来因为共同的认知维持,最终,即便我们分开了,即便现在不在联系了,但这段记忆,确确实实发生在脑海的每分每秒。


我想,我在回忆我的队伍的感受应该和作者在回忆与桥水的点点滴滴的感受一样。


人是感情主宰的,尤其在人际关系上,经过时间的洗礼,你能够真正认清那个你值得托付后背的人,并且,他的背也紧紧靠着你。


情之所起,

事与君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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