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较真,就输了?

最近一名学生因为上课不上交手机,被班主任没收了。不知是没想通还是什么其他灵感,晚上就与一起被没收手机的同学一起翻墙外出,导致当晚学校值班组带头,满院子翻找学生到十一点多。事情到最后演变为,这计算机大专的学生因为翻墙外出夜不归宿,被勒令学生退学。

恰是同学的亲戚家孩子,于是就有了我知道这件事情的经历。细听过程后,不免觉得处理过程的一些困惑,考虑到对于退学失学不好安排的青春期孩子来讲,我们的一个比较简单的让其退学,会带来这两名学生随后人生的无数次面对失学带来的苦恼!没有机会读大专,也许以后的人生会逐渐修平这一段,但是无论如何不是一件影响他们人生的大事!

于是硬着头皮问起相关的人员,被缓慢告知已处理完毕,勒令退学!于是疑惑的我加干脆的处理结果,就引发我心里起了这股劲儿:我得继续问。虽然学生不是我认识熟悉的关系,但是这个事情涉及孩子们的人生走向,我得问到底!我回顾整个过程,再输理自己的困惑来源,觉得学生一个不交手机的动作,原本是一个调皮捣蛋投机取巧的行为,并没有特别恶意的故意。事情就是这么个开头,在经历了班主任没收手机环节后翻墙外出。那这个班主任有没有跟学生订立手机不交大家都认可的惩罚规矩,在这个学生没收手机后有没有沟通透彻,否则学生为什么会翻墙外出呢?随后在学校的处理中,我找了一下处理依据,翻墙外出和校外留宿均属于勒令退学,违反校园十不准条款里的两条,这个十不准是入学时学校就跟家长学生签署过的一个协议条款。至此,按说也在勒令退学范围里面。

总是觉得事出有因,就像杀了人也不一定偿命,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来区别量刑处理一样,我想一个不太恶意的没交手机总也不能演变成勒令退学两个上了一年多的大专学生啊!

于是,毅然在系学管主任、系主任、学生处三个环节沟通,在听到事情决定了的说法后,内心生出一些看法。觉得整个处理过程没有给学生一点改错的机会不说,且相关方竟然觉得处理的很圆满,依据确凿。

学生是自己教出来的,虽然不敢说有孩子的亲情,但也是常被我们当老师的呵护和容错,对于一些调皮捣蛋的行为,日夜与其摸爬滚打,借以施加各种教育,才有了看着学生跌跌撞撞一路长大,借以觉得我们的工作有尊严,有价值!当然,有些学生我们犯一点错甚至看一眼也会拒绝他,比如有打恶劣的架,有勒索学生,有明显的纹身等等一些实在不是一个学生的行为。可是没交手机引起翻墙引起留宿导致开除,无论如何都觉得可惜!

作为老师能体验老师的辛苦,况且职业教育的老师,对着一个班级几十号人,每天面对学生的大错小乱如过江之鲫一样多,但是一定程度上老师们掌握着孩子们的命运前途,桩桩件件都关系重大,请慎重再慎重一些!

我呢也做了勇敢的战士,这次站到了学生的一边,决心坚持争取留一留这个学生,也许会得罪些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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