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6

涉世未深,需正三观

2018年3月22日早上9点整骑电动车于某镇名为水门桥的地方,前方有一位妇女亦手骑电动车。因我速度相对较快,超车之时靠她距离较近,我车头已过,也未变道,突然发现车尾后部受力,老妇女立马趴在地上,无法动身。见此状况,停车查看,未经历过此场景,有些紧张。附近小店老板见此状立马叫我拨打120,110,随后将其送去医院。

见老妇人疼痛难忍,自己于心不忍,一天陪在旁边等待检查结果。过一两小时,她老公已来,立即询问自己此事怎么解决,你想如何解决。老妇女在一旁指正是我撞倒了她,需我负责。随后他们两一旁商量,需我赔医药费,误工费,饮食费,说精神损失费则不用……十分钟下来,他们已是商量好,叫我写字据签名,按手指。当时自己没有将思路理清楚,自己只是速度相对快老妇人一点,刚好在我超车之时,两车相隔太近,她突然倒地。而老人家在一旁念念叨是我撞到了她,她才摔下来。我想,发生了这种事谁也不想,并未去解释,随他们说。这时CT检查结果已出来,医生判定骨头并无大碍,有高血压但可能是短时间段的,其他则是经络拉伤,需调理三几天或者一个星期才会好。涉世未深,心中也觉得老妇人并无大碍,想想他们的要求自己应该是可以满足。

第一次写时,有写了我支付当天医药费,及电动车维修费,后她老公要求一定要写到老妇人完全好才可以。后来则又重新写,但是却没有写具体时间,就写了此字据。后发给自己朋友看,个个都说这么写是不行的,时间变成了无限期,此时我已知道自己错了。

当天下午老妇人说自己右边无法动弹,可能回不了家,自己觉得住院几天也应该没问题,询问过医生说,住个两三天应该也是可以的。好吧,那就决定住院,办理好手续后,老妇人说她痛到无法上洗手间,刚好医院内的护工负责人一看有新病人住进来,立马迎了过来。介绍着自己的团队,觉得还是请个护工好。而自己家有小儿,走不开,无法照顾老妇人,最终商量,则请护工来照顾她。签完名后,发现自己已掉入坑中。

老妇人开始了住院生活,自己时而探望。两三天过去了,她说还是动不了,过了一星期,还是动不了多少,肩膀就稍微好一点,这种情况下谁也都没提出院的事。就一直住着,他们是本地人,跟医生说摔伤可以报农保,这样可以为我节省费用。自己心想能用农保那是最好。时而探望,时而与其聊天,彼此也未谈及协议之事。主治医生也来病房查看几回,觉得此状况,经拉伤住院也帮不上大忙。老妇人觉得在医院住着总比在家住着好,方便医生检查,结果住了两个多星期,费用也随之增高。

因发生了此事,我的家人询问情况后,觉得这事处理了不妥,到最后不想让我背负全责,最终双方无法协商,爆发了撕破脸皮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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