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它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从中我认识到一个聪明,勇敢,乐于助人的男孩儿,而这个人正是原本粗野顽皮,不爱学习的尼尔斯。

      书中记述到:在一个初春,文章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得罪了传说中的小精灵而变得只有一个大拇指大,却能与动物交流的小人儿,他为了不让雄鹅莫顿和大雁去飞行,跳到雄鹅背上,与雄鹅一同飞上蓝天。至此以后,尼尔斯就骑着雄鹅,随着大雁到处旅行,飞到了祖国最北部的拉普兰雀。而在这段和大雁相处的日子里,尼尔斯不仅周游了瑞典全国还学会了许多高尚的品质,如艰苦耐劳。

      在书中,小精灵为了考验尼尔斯,让他杀了自己的朋友,就可以把他换回原来的样子,尼尔斯虽然非常想变成原来的样子,回到自己的家中,但是他还是没有伤害自己的朋友,我看到这里,觉得每个人都要向他学习,要真诚的对待别人。我有很多好朋友,但有时候我们会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以后,我要多为好朋友着想,这样才会有很多朋友。

      这本书就是聚集着无穷力量,无穷知识,品德的名著,他每一篇文章所记述的人物的品德都渗透在读者的心间,老夏难以磨灭的痕迹。我们可以去学习小人儿尼尔斯热心肠、雄鹅莫顿的智勇双全、大雁阿克的勇于担当;也可以去学习狐狸斯密尔的执着,不弃,因为不管人物是好是坏,他都有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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