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又摊上孩子,该留给我们怎样的思考

这则消息,真让人匪夷所思,发人深省。

【北京宣师一附小校伤害学生事件 最新消息:学校维修人员因未被续签合同 持手锤打伤多名学生】今日上午11点17分左右,在西城宣师一附小右安校区内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嫌疑人被警方当场控制。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嫌疑人贾某某,男,49岁,黑龙江人,是该学校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日常从事维修工作。贾某劳务派遣合同将于今年1月到期,劳务公司未与其续签原来的合同。贾某为发泄不满情绪,持日常工作用的手锤在课间将多名学生打伤。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贾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医院正在全力救治受伤的学生,学生家长已参与陪护,受伤学生均无生命危险。(央视记者王丰)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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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消息中的两个关键点值得注意:

一是贾某持工作用的手锺在课间将多名学生打伤。

为什么课间被允许贾某走入教室?请问老师在哪?老师在干啥?老师为什么没尽到对学生的监护义务和责任?这里面存不存在老师失职、失察的问题?若存在应该怎样追究责任?

二是学校维修人员因未被续签合同持手锺打伤多名学生。

这个信息真有点蹊跷,让人觉得与实际情况不对称。

为什么学生成了贾某某的发泄对象?这事与学生有什么关联?

一个维修工,若单纯的维修工身份,被劳务派遣到学校做维修,他的工作表现,考核评分最多与学校有间接关联,学校是用人方,贾某工作表现的好坏,只是决定了学校是否考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继续用他,这个不会直接影响到劳务派遣方是否继续和贾某续签合同的成因,理论上讲,劳务派遣公司派出人员不适合乙方单位用人标准,乙方退回或不再续用后,劳务派遣公司是可以重新安排适合的岗位让其继续工作的。

贾某能否继续拥有一份工作,与该校的维修岗位无直接关联。

再则,学校不存在和贾某有直接利害关系,更不会有利益冲突。学校接受劳务派遣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用工费用直接划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给劳务用工,从这方面分析,也和学校没有直接关系,为什么学校的学生就摊上事了呢?

应该说贾某不能续签合同,其矛盾冲突应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关联,为什么受到伤害的对象是学生呢?

这真是一个分析不透的问题,可怜了无辜的学生,小小年纪,就遭到如此不幸,谁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谁能抚平他们心灵的创伤?这真是一个值得社会普遍关注和沉思的问题。

作为旁观者,当然希望第一时间查明真相,严惩肇事者,给孩子、家长一个说法,但孩子在这种事件中形成的心灵伤害却永远无法讨回公道,这个与金钱赔偿无关。

太平盛世,却老是被这些无视法度的人人为践踏,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却又有几分无可奈何。让人感觉道德约束不了,法律规避不了。

只能心成感念,望受伤的孩子们早日忘掉这份忧伤,这份不幸,在治疗伤痛的同时,心灵的创伤也得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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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孩子们早日恢复健康!希望社会对孩子们多一份关爱,少一份伤害!,

试想,我们也曾经是孩子,我们现在、或许将来也会有孩子,大家都做个快乐无忧的孩子,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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