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立秋(20200807)

      昨天一过磅,居然63公斤,十天没动,长了3公斤。

      昨下午吃过晚饭后,和承宇沿着236国道,走官港小区,上龙腾大桥,顺九华河堤跑了一圈,9.72公里。我们在3.56公里处开跑,6.56公里处承宇跑不动了,就走回来。还可以。

      老婆昨天没上班,一天到晚绷着脸,就像人家借了米还了糠,真不知怎么回事。不知道是不是更年期到了。她说今天歇了,不知道明天上不上班,我说你问问吧。她就发了一个信息给主管,未见回信。我说你打个电话吧,她不打,说明早再。我说明早再打电话你就来不及了。她不信。今早见主管还没回信,就着急了,六点打了一个电话,主管回答她上班。可她已经将稀饭煮好了,中午没饭带了。我说叫你昨晚问你不问,你非要今早问,这样既耽误了自己的事,又打扰了别人休息,何苦呢?唉,脑子不好使,真的让人很无奈。我只能随她去,虽然我的心里特别窝囊,毕竟她是和我生活在一起的人。

      队里山头被占用,听弟弟说,我家占用了张冲一小半山头,测量了说是3.1亩。每亩4万元,扣除税300元,每亩39700元。我就把这消息和老婆说了。我说大姐二姐的给他们,我只要我的一份,父母的那份自己要可以,不要就给弟弟,反正他们和弟弟生活在一起,要不要也无所谓,还有三伯的也给弟弟。老婆听了说不行,凭什么三老爹的给弟弟,我说就凭他住在队里守着就该给他,如果我也在队里住着,那么可以我们平均分,不然你就休想。她没话说了。唉,一见到钱,我真的不知道她们一个个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说她们像饿狼往前冲可能有些夸张,但也好不了多少。我家隔壁就是,她家的山头也占用了,她家兄弟姊妹多,她说不会带头给姊妹,如果有某某某、某某某给了她就给,如果某某某、某某某不给,她就不给。这就是呆进不呆出的人。那某某某、某某某家的山头,前几年就被占用了,不给已成事实,她这样说的目的,就是不想给,打着这么个幌子,可惜,现在人都明白的很,法院大门敞开的,不行可以打官司。我听说前天她家的弟弟妹妹也来了要这山头钱,这是应当应分的,是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要呢?说起为这事打官司,我老婆他们队里有一个先例,哥哥赡养母亲,母亲山头的占用费自然归哥哥,可弟弟偏要,兄弟俩为了分死去的母亲的那份占用费,打官司,最后法院判决兄弟俩二一添作五。本来没有份的法院都这样判决,属于自己的山头占用了,还拿不回自己的那部分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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